你省《关于申请将鸡西大学升格为普通本科学校的函》(黑政函〔2012〕100号)和省教育厅《关于鸡西大学升格后冠名黑龙江工业学院的请示》(黑教发〔2012〕237号)收悉。
根据《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和《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以及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六届二次会议的评议结果,经研究,同意在鸡西大学基础上建立黑龙江工业学院,学校代码为11445;同时,撤销鸡西大学的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黑龙江工业学院系本科层次的普通高校,学校应逐步过渡到以实施本科教育为主。
二、该校由你省领导和管理,其发展所需经费由你省统筹安排解决。
三、该校全日制在校生规模暂定为9000人。
四、该校本科专业的增设问题,按我部有关规定办理。同意首批设置本科专业4个,即采矿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财务管理。
五、你省教育厅承诺 “十二五期间每年拨付职教专项经费2000万元用于支持学校应用型、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以及特色重点学科和专业建设等工作”;以及鸡西市人民政府承诺“鸡西大学升本后的5年内,鸡西市政府每年为学校拨付3000万元的本科院校专项建设资金”等有关措施,须落实到位。
六、我部将适时对学校办学情况进行评估。
望你省加强对该校的领导,科学进行总体规划,落实资金投入,加强该校的师资队伍建设、学科专业建设和教学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提高教育质量、科研水平和办学效益,围绕服务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条主线,重点培养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所需要的应用型、技术技能型人才,办出特色,办出水平,为黑龙江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教育部
2013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