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财务局,国务院有关部门科技主管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全国科技创新大会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的若干意见》(中发[2013]1号)的有关精神,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农村发展方式转变和农村科技创新创业,按照《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国科办财字[2001]417号)要求,科技部、财政部共同制定了《2013年度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申报指南》(以下简称《指南》,见附件),现予发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方科技、财政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协调,根据《指南》要求,认真组织本地方的项目申报工作。请国务院有关部门科技司(局)认真组织好本部门的申报工作。
二、科技部和财政部委托中国农村技术开发中心受理相关申报工作。2013年度项目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为2013年4月20日。推荐单位申报时间以上传电子版推荐材料时间为准。
三、2013年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已提前下达省级财政,有关部门资金已列入部门预算。请在2013年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立项后,将资金拨付项目实施单位。
联系人及电话
中国农村技术开发中心:童海燕、孙传范,
010-68511622、68511912。
科技部农村科技司:霍季春、胡京华,
010-58881433、58881411。
财政部农业司:王胄,
010-68551893。
附件:2013年度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科技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2013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