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科发火[2013]23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技厅(委):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14号),我部制定了《创新型产业集群试点认定管理办法》及创新型产业集群评价指标体系。现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创新型产业集群试点认定管理办法
科 技 部 2013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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