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技厅(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中央、国务院有关部门科技主管单位,各有关单位:
科普统计是国家科技统计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推动科普事业发展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批准执行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科技活动统计报表制度等十二项科技统计制度的函》(国统制[2012]111号)和《科技部科技统计工作管理办法》的规定,科技部将组织实施2012年度全国科普统计调查工作。科普统计调查工作按照统一部署,各有关单位按照分工分别组织实施的方式进行,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 各有关部门和地方要高度重视科普统计调查工作,按照《2012年度全国科普统计调查方案》(附件1)要求,组织专门力量集中推进科普调查工作,保证科普统计调查任务的顺利完成。要将科普统计调查纳入年度工作任务,据此制定工作计划,落实经费、人员等相关保障条件。
2. 结合总结2011年度科普统计调查情况,做好2012年度科普统计调查的培训工作。科技部将对部门和地方具体负责科普统计调查的同志进行业务培训,各部门和地方也要相应做好人员培训工作,保证统计工作质量。
3. 各部门科技主管单位及各地科技厅(委)要确定一位统计调查联络员,并请于2013年4月10日前,将2012年度科普统计调查联络员名单报送科技部政策法规司。
4. 全国科普统计调查具体实施工作委托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承担。请中央、国务院有关部门科技主管单位及各省(区、市)科技厅(委)认真填报2012年度《科普统计调查表》(附件2),并请于2013年6月30日前报送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
联系人:科技部政策法规司 朱敏、邱成利
电话:010-58881783、58881767 传真:010-58881766
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 黄东流
电话:010-58882042 传真:010-58882072
电子信箱:kptj@istic.ac.cn
附件:1. 2012年度全国科普统计调查方案
2. 科普统计调查表
科 技 部
2013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