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造发〔2012〕254号
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厅:
你厅《关于内蒙古毛乌素生物质热电有限公司申请成为国家林业局“沙林电一体化示范基地”的请示》(内林造发〔2012〕289号)收悉。为进一步发挥龙头企业的示范带动作用,推进我国林业生物质能源产业又好又快发展,经研究,我局同意确认内蒙古毛乌素生物质热电有限公司为国家林业局“沙林电一体化示范基地”。
特此复函。
国家林业局
2012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