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提高我局中央部门预算编制质量,做大、做实、做强项目支出预算,根据中央部门预算改革和编制要求,现就编报2013年中央部门预算项目支出预算初步方案和做好“一上”预算准备工作具体布置如下:
一、编报2013年项目支出预算初步方案
项目支出预算初步方案是正式编制部门预算“一上”项目支出预算的前提和基础性工作。通过初步方案的编制,提前启动下一年度项目可行性研究工作,统筹协调各单位申报项目规模,为部门预算“一上”做好项目储备工作。
(一)2013年项目支出预算初步方案编制原则
1.厉行节约原则。2013年项目支出预算初步方案的编制,要继续严格贯彻中央有关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的文件精神,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控制会议、出国、车辆购置及运行和公务接待活动等经费支出,降低行政事业管理成本。
2.保障重点原则。优先保障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支出,局党组研究确定的重大支出,局本级和直属单位开展专项业务工作的支出;项目支出按照轻重缓急,对滚动列入2013年部门预算的“前三类支出项目”优先保障。
(二)2013年项目支出预算初步方案编制依据
1.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文件赋予林业部门的职能。
2.党中央和国务院重要决策、重要指示等。
3.财政部确定的项目支出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工作重点及有关要求。
4.局党组研究确定或局领导批示的2013年重点工作及重要任务。
5.各部门、单位承担的职责、任务及确定的2013年重点工作。
(三)2013年项目支出预算初步方案编制工作重点
2013年项目支出预算初步方案编制应进一步调整、优化项目支出结构和内容,突出重点领域和重大需求,有保有压,统筹处理好供需之间不平衡的突出矛盾,全面、准确把握工作要点,防止出现重大项目申报疏漏,项目申报要在充分研究下一年度重点工作的基础上,经过单位集体讨论决定,项目立项申报不得反复。同时,各单位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项目预算编制真实可靠
科学、准确地编制项目支出预算初步方案是做大、做强项目支出预算的重要基础和前提,各单位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健全内部工作制度,高度重视项目支出预算初步方案编制工作,并对项目支出预算编制的真实性负责。各单位要把项目支出预算初步方案编制作为单位的中心工作和项目申报的源头工作,按照越来越早、越来越细、越来越好的要求抓紧、抓实、抓好,做到基础数据真实、重点工作突出,确保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2.超前研究2013年重点工作,确保项目预算满足工作开展需要
项目支出预算编制的直接依据是年度工作安排计划,服务对象是部门的专项工作任务。因此,各单位必须超前研究2013年的重点工作,保证项目支出预算编制能满足2013年重点工作开展的需要。在项目支出预算编制过程中,要优先保障重点支出需要,杜绝一方面项目支出预算规模逐年增加,另一方面预算硬缺口也逐年加大情况的发生。
3.统筹项目支出进度和结转、结余资金情况,控制项目支出预算申报规模
各单位要严格执行《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部门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10]7号)精神,根据当年项目支出进度情况和预计年底项目资金结转和结余情况,统筹编制申请2013年项目支出预算初步方案。凡支出进度慢、结转、结余资金较多的项目,要主动减少或停止下一年度的项目申报预算。同时,要确保所申请的项目支出预算是用于当年执行的预算,需分年度实施执行年限较长的项目支出,要充分结合项目执行期限分年度或跨年度申请项目支出预算,保证项目支出进度符合财政要求,以及年末结转、结余资金规模的下降,充分发挥和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4.加强项目定额标准和项目制度建设,为项目预算初步方案编制提供依据
各单位要根据《国家林业局中央本级项目支出定额标准管理暂行办法》(林规发[2010]24号)等规定,按照我局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定额标准和项目制度建设工作部署,2012年继续加强项目定额标准和项目制度建设工作,为项目预算的编制、审核和安排提供依据,做到预算编的清楚、算的明白和经得住审核。
(四)2013年项目支出预算初步方案编报程序
2013年项目支出预算初步方案的编报按以下程序进行:
1.制定并发布项目申报指南。
凡是涉及两个以上项目单位承担的项目(打捆项目),原则上项目主管单位应在2012年4月25日以前向项目相关单位发布项目申报指南,指导各单位编制申报2013年项目申报材料。不发布项目申报指南的项目要通过适当方式组织项目单位报送相关项目经费申请材料。
2.审核论证各单位所申报项目。
各单位收集、整理、审核各项目单位上报的项目申报材料,组织专家进行必要的可行性论证和项目筛选,为编制项目支出预算初步方案做好基础性工作。
3.编制项目支出预算初步方案。
各单位在审核论证项目单位项目申报材料,并初步确定各项目单位项目支出预算的基础上,形成项目支出预算初步方案。并通过登录国家林业局内网,在“部门预算管理信息系统”中填制“国家林业局2013年项目支出预算初步方案分配明细表”(附1-2)和“国家林业局2013年局本级项目支出预算初步方案分配明细表”(附1-3),系统自动生成“国家林业局2013年项目支出预算初步方案汇总表”(附1-1)。项目支出预算初步方案应于2012年5月25日以前报送我司。不能使用国家林业局内网的单位以纸质和邮件方式报送。
4.统一审核和整合项目。
我司对各单位提交的项目支出预算初步方案进行审核,从全局出发按照项目不交叉、不重叠、不漏项的原则进行项目资金的全盘整合,在同各单位沟通协商的基础上于2012年6月10日以前通知下达项目支出预算最终方案。
(五)2013年项目支出预算初步方案编制其他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2013年项目支出预算初步方案的编制工作,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提前按要求完成编制任务,确保预算编制工作规范、有序地进行,切实提高预算编制质量和水平。对由于项目主管单位项目申报指南发布不及时、项目审核论证不充分而导致项目初步方案粗放和打捆申报,一律不予申报2013年项目预算。对确需打捆申报的项目,要说明原因和理由,经审核同意后予以申报。
2.2013年项目支出预算初步方案的编制以文字材料(500字以内)和附表形式(附件1)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送。文字材料包括项目名称、项目工作内容、项目支出内容、立项依据、预算测算过程等,暂不编制项目申报文本。部门预算“一上”时再根据相关软件和要求编制项目申报文本。
3.各单位要充分考虑当年项目预算安排情况和财力可能申报项目预算初步方案,项目预算初步方案申报除特殊因素外原则上实行零增长,即总额应与2012年项目支出预算总额持平,不得突破。
4.对林业行政许可审批(司局和直属单位)、林业培训(司局)和履行国际公约与国际合作配套(司局)等3个打捆项目实行归口申报,其中:林业行政许可审批项目报送政法司、林业培训项目报送人事司、履行国际公约与国际合作配套(局本级)项目报送国合司。报送联系人:
政法司:综合处(613室),李权,电话8613。
人事司:教育处(728室),吴有苗,电话8728。
国合司:双边处(722室),夏军,电话8722;多边处(719室),张忠田,电话8719。
5、预算编制手段。项目预算的初步方案、一上控制数下达、一上细化方案、一下控制数下达、二上细化方案、二下批复等,均通过登录国家林业局内网,运用“部门预算管理信息系统”完成。不能使用国家林业局内网的单位以纸质和邮件方式完成。一上、二上部门预算编制均使用财政部统一下发预算软件编制完成。
二、2013年“一上”预算准备工作
按照财政部部门预算编制要求,“一上”预算对打捆项目要报送细项,一般要落实到项目具体执行单位。项目支出预算要从基层单位开始编制,原则上上级单位不得代编下级单位预算。因此,提前发布项目申报指南、编制细化的项目支出预算初步方案,是为“一上”细化编制项目支出预算做准备。同时,局本级和直属事业单位要做好基本支出预算有关测算工作,为“一上”申请财政预算做准备。有关工作具体布置如下:
(一)项目支出预算准备工作
1.调整项目支出预算初步方案
各单位根据我司6月10日前审核下达的项目支出预算最终方案,对预先编制的项目支出预算初步方案进行调整,并于6月15日前将调整后的项目支出预算细化方案报送我司。
2.下达“一上”项目支出预算编报控制数。我司对各单位调整后返还的项目支出预算进行拆分,并于6月20日前分别向各司局、直属单位下达“一上”预算应编报项目支出预算的控制数。
3.“一上”细化编制项目支出预算和项目申报文本
各单位按照我局部门预算编制要求,具体编制“一上”项目支出预算和项目申报文本。“一上”项目申报文本和支出预算按照谁承担谁编制的原则,司局负责编制局本级项目申报文本(拟预留本级和分配非所属单位承担的项目),所属单位负责编制所拟分配项目预算的项目申报文本和支出预算。
(二)基本支出预算准备工作
各单位对因执行财政部等有关文件而增加的基本支出预算可按要求进行测算,并于5月25日前以正式文件(含文字说明和附表,附表格式见附件2)报送计财司,经我司审核后,于6月10日前下达基本支出“一上”编制数。由各单位通过部门预算申请增加基本支出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有关测算增加内容包括:
1.在职人员、离退休人员规范津贴补贴申请增加经费(附2-2表、附2-3表)。
2012年,我局机关及所有参公单位在职人员、离退休人员规范津贴补贴所需经费全部安排到位。2013年,上述单位在职人员、离退休人员出现较大变化需调增、调减规范津贴补贴预算,需按要求进行测算后申请调整预算。
2.离退休人员提高标准申请增加经费(附2-4表)。
2011年我局编制2012年部门预算时,对所有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提高补贴标准增量经费全部安排到位。2012年,部分单位所在地区又出台了新的离退休人员补贴标准,有关单位已申请增加补贴经费,我局审核汇总后将上报财政部审核批复。2013年,上述单位暂按要求进行测算报送,具体我局将按2012年财政部审核安排预算数相应申请增加2013年预算。
3.提高归口管理离退休人员补助标准申请增加经费(附2-5表)。
目前,财政部对我局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按2.2万元/人.年标准安排预算。为缓解各归口管理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压力,我局拟2013年申请财政增加归口管理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补助水平,各单位可按人均5万元标准测算,不足部分申请增加财政预算解决。
4.解决医疗经费挂账申请增加经费(附2-6表)。
根据《财政部关于解决医疗经费历史挂账有关政策的通知》(财预[2006]491号)精神,我局申请财政部解决了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2006年12月31日以前形成的医疗经费历史挂账。2007年以来至今,部分单位由于没有医疗经费解决渠道,出现了新的医疗经费欠账问题。请各单位对2007-2011年账面已实际形成的欠账部分,通过2013年部门预算申请财政拨款解决。同时,承诺保证本单位没有自筹资金等解决经费渠道,报我局审核后纳入部门预算向财政部申请解决。
5.缴纳基本医疗保险申请增加经费(附2-7表)。
根据《财政部关于解决医疗经费历史挂账有关政策的通知》(财预[2006]491号)精神,“已按规定参加所在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单位所需缴费在部门预算中核定安排”,为此,2009年和2010年我局通过部门预算已补助部分单位在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对补助不足的单位,以及截至目前新增按规定参加所在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单位,所需缴费可以通过单位基本支出预算申请安排,同时做出详细文字说明。已补助基本医疗保险单位在测算时应扣除补助额,不足时方可申请增加预算解决。对除基本医疗保险之外的其他保险缴费,一律不能申请增加经费。
6.提高非定额补助单位在职人员基本支出补助标准申请增加经费(附2-8表)。
为缓解非定额补助单位(213类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不足的压力,我局拟2013年申请财政增加对非定额补助单位的基本支出补助水平。各非定额补助单位对编制内的在职人员均可按6万元/人.年标准申请增加基本支出预算解决。
三、各单位在预算编制期间请随时登录国家林业局政府网www.forestry.gov.cn,在“信息发布”-“资金管理”-“部门预算”中查询预算编制有关信息。预算编制过程中遇有问题,请及时与我司预算处联系。联系电话:010-84238452、84238431。
附件:1.国家林业局项目支出预算申报表.xls
2.国家林业局基本支出预算申报表.xls基本支出预算申报表.xls
(司印)
二○一二年四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