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的批示精神,认真做好中办核查调研组关于新疆卡拉麦里山自然保护区(以下简称卡山保护区)范围调整核查报告提出的工作任务,环境保护部、国家林业局将赴新疆对卡山保护区范围调整开展后评估。现将有关事宜函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15年7月28日至31日
二、工作任务
(一)组织召开座谈会,了解卡山保护区历次调整的基本情况。
(二)对卡山保护区进行现场考察。
(三)组织召开卡山保护区范围调整后评估论证会。
(四)编写卡山保护区调整后评估报告。
三、参加人员
成立卡山保护区调整后评估工作组,成员包括环境保护部2人、国家林业局2人,专家5人,工作人员1人。(名单见附件1)
四、有关事项
请协助安排座谈会,并提供卡山保护区历次调整相关材料,包括历次调整程序说明、调整论证意见、调整论证报告、调整相关图件等材料,以及卡山保护区总体规划、科学考察报告等资料。请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的各项要求,做好相关协调配合工作。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自然生态保护司房志张昊楠
电话:(010)66556323,18614055380
传真:(010)66556306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林业局办公室
2015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