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2019年基本完成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2021年基本完成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这两项硬任务,。根据《中央农办秘书局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评估总结的函》有关“树立一批典型”的要求,在各省推荐的基础上,从前三批中央确定的试点单位中选择工作扎实、亮点突出、成效明显、具有引领作用的北京市海淀区等20个县(市、区)作为第一批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经验交流典型单位,供各地学习借鉴。典型单位经验材料将陆续在《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情况》刊登并下发各地。
各地农业农村部门要进一步深刻认识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重要性紧迫性,自觉增强责任感使命感,认真学习借鉴典型经验做法,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积极稳妥推进,确保各项改革任务落地生根。刚启动改革的地区要主动到先行试点地区考察取经,结合本地实际积极推进制度创新,对改革中遇到的难题,要勇于探索有效解决路径;先行试点地区要主动向其他地区传经送宝,及时开展试点工作“回头看”,确保试点成果经得起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