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能新能[2012]220号
国家能源局关于增补云南省“十二五” 第二批风电项目核准计划的通知 云南省发展改革委(能源局): 报来《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增补风电年度核准计划的请示》(云发改能源[2012]710号)收悉。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函复如下: 一、按照《风电开发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国能新能[2011]285号),同意将前期工作充分、电网接入条件落实的17个项目增补列入云南省“十二五”第二批拟核准风电项目计划,总装机容量84万千瓦。 二、请云南省发展改革委加强组织协调,落实项目建设条件,特别是电网接入条件和电力消纳市场,督促项目单位深化前期工作,待各项建设条件及接入电网技术方案落实后,按权限规定核准项目或向国家发展改革委申请项目核准。对已列入核准计划但未批复同意前期工作的项目,视同同意开展前期工作,不再另发前期工作批复文件。 三、南方电网公司要配合列入核准计划的风电项目规划和建设配套电网,落实电网接入条件和消纳市场,确保项目建设与配套电网同步投产和运行。不得接受未列入核准计划的项目并网运行。 四、请云南省发展改革委结合本省的风电发展规划,深入研究风电市场消纳工作,探讨和创新风电、水电协调运行的市场机制与技术方案,积累高海拔地区风电开发建设的技术经验,保障云南省风电持续健康发展。 2012年7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