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煤炭资源清洁高效利用,规范煤制燃料示范工作和示范项目建设,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研究起草了《关于规范煤制燃料示范工作的指导意见》,于2015年2月-3月书面征求了环保部、水利部等6个部门,新疆、内蒙古等11个产煤省区,中石化、神华等25家能源企业,行业协会及主要咨询机构的意见。根据各方反馈意见,我们修改完善后形成了第二次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可在2015年7月16日之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1、电子邮件:mzrlzdyj@126.com
2、信函邮寄: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38号国家能源局科技司炼油处,邮编:100824。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附件:1.《关于规范煤制燃料示范工作的指导意见》(第二次征求意见稿).doc
2.《关于规范煤制燃料示范工作的指导意见》(第二次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