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投标要求
(一)投标主体
投标主体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的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企业、行业协会等经审查符合投标资格的单位。
(二)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有圆满履行研究任务能力,在近5年内任何合同中不存在违约、诉讼等现象。
2、投标人应具备课题项目要求的相关资质、经验和工作业绩,并提供证明材料。
(三)成果要求
课题研究成果要求对行业创新发展、政策制定有借鉴和指导价值。研究成果要求具有一定原创性,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和其他权力,符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和有关行业政策。
(四)投标时间和方式
1、投标时间:2018年7月10-19日,请选择可在7月19日前送达的方式(以邮戳和电子邮件日期为准),晚到恕不受理。
2、投标方式:申报研究课题的单位需如实填写《研究课题申报书》,提出研究思路、研究内容、研究方法、工作进度安排、研究成果转化目标及转化形式。申报书内容应符合附表1有关要求,不符合要求的将视为无效申报。
3、申报材料寄送:申请书一式三份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后,在申报截止时间前邮寄至国家能源局法制与体制改革司,并发送电子邮件。申报材料寄出或发邮件后,可与联系人确认。
二、执行时间
(一)课题执行时间为2018年8月至2018年12月。
(二)我局将组织专家对投标单位进行评审,并于7月底前通知入选单位,未能入选者不再另行通知。
(三)课题研究经费由财政预算内资金资助(原则上每个课题10-20万元),研究成果知识产权归国家能源局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