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原则
紧密围绕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推进绿色发展,推进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等有关要求,发挥行业标准对我局各项重点工作的支撑作用以及对新兴技术领域的引领作用,服务国家“质量强国”战略、“一带一路”建设和“走出去”战略。
二、申报重点领域
重点围绕煤电油气等常规能源、水能、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地热能等新能源及可再生能源、页岩气、煤层气(煤矿瓦斯)等非常规油气及海洋油气资源开发、煤炭深加工及梯级利用、储能技术、能源互联网、电动汽车充电设施、船舶岸电、分布式能源、高效节能、新型装备、军民融合、农村能源等标准项目进行申报。
三、申报计划要求
1. 应具有可依托的示范工程。
2. 应按照现有标准管理分工机制和专业领域,经过充分调研、技术论证和初步筛选后确定申报计划。
3. 申报计划应保证与现有标准体系协调一致。
4. 在可能存在技术交叉的领域,申报计划上报前应经过充分的沟通协调,避免重复立项或产生分歧。
5. 主要起草单位应已做好标准编制前期准备工作,确保两年内完成报批。
四、材料报送及相关要求
1.报送材料包括行业标准项目计划汇总表、行业标准项目任务书、标准草案稿、审查会会议纪要及专家签字表。
标准项目计划汇总表中的“适用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将作为后续征求意见的主要依据。行业标准项目任务书中的“目的和理由”中请注明标准计划项目对行业工作的支撑作用。标准草案稿的正文应基本覆盖“适用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涉及的各要点,各级子标题下应有相应正文内容。标准计划须经标委会审查通过后方可申报。
2.请各有关单位抓紧组织开展申报工作,仔细审核上报材料,并于2019年2月25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各一份)集中报送我局能源节约和科技装备司。
联系人:彭杨涵,010-68505825,nb_standard@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