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目标
2013年现代农业标粮建设项目遵循“畈为单位,整片改造;科学布局,因地制宜;修旧建新,厉行节约;统一标准,先勘后设;注重实用,发挥效益”原则对农田基础设施进行改造,建成“田成方、渠相通、路相连、旱能灌、涝能排”的标准粮田,全面提高农田抗旱减灾能力,全面提高农机化作业水平,改善生态环境,提高粮食安全生产能力,促进农业和农村的现代化。
二、项目内容
2013年现代农业标准粮田项目要按照“巩固高产田、提升中产田、兼顾低产田”的总体要求,通过配套完善农田基础设施,建设标准粮田。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末级渠系、田间工程。
1、末级渠系。包括水源工程、灌溉工程、排水工程、泵站工程、水闸工程、涵洞工程等。其中:水源工程包括蓄水池、机井、引水渠道、引水渡槽等;灌溉工程包括干渠、支渠、斗渠、农渠等;排水工程包括末级固定排水沟、农沟、末级固定排渍沟等;泵站工程包括灌溉泵站、排水泵站、灌排结合泵站等;水闸工程包括进水闸、节制闸、分水闸、排水闸等。
2、田间工程。(1)田间道路设施。包括田间道路工程、农用桥工程、标牌工程等。农用桥工程包括机耕桥、人行桥等2项。(2)田间土地平整。包括田埂修筑、田内平整等。
三、实施区域
标粮粮田项目申报范围以鄱阳湖粮产区、赣抚平原粮产区、吉泰盆地粮产区和赣西粮食高产片“三区一片”62个粮食主产区为主,兼顾其它产粮区。赣州、宜春、吉安、九江、抚州、上饶等设区市可申报6个,南昌、萍乡可申报4个;新余、景德镇、鹰潭等设区市可申报3个。项目实施点必须属于当地整合高标准粮田建设规划实施区域;建设地点必须集中连片,每县建设地点原则上不超过2个;建设补助规模原则不超过1万亩,不少于3000亩;示范效益明显、整片推进的项目申报县优先纳入实施范围。
四、资金管理及资金使用方向
现代农业标粮建设项目资金,实行县级报账制管理,专款专用。根据项目进展制定建设资金使用计划,坚持使用前审批,使用后检查验收,确保建设资金的安全可靠和合理使用,杜绝挪用、占用、滥用项目资金的现象。现代农业标准粮田项目资金主要用于末级渠系和田间工程建设,每亩中央财政补助1200元,项目完工后必须达到《江西省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暂行)》。项目勘测设计、监理以及招投标等管理费用不得列入中央财政补助资金。
五、申报程序
1、各县(市、区)财政和农业部门要认真调查摸底,选好项目实施区,根据项目指南,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暂不作设计,待批复立项后再作详细实施设计),附带申报条件的原件材料,于5月10日前联合行文向设区市财政和农业部门提出项目申请。
2、设区市财政和农业部门审核汇总后,于5月20日前向省级财政和农业部门正式行文提出项目申请并附各项目县(市、区)实施方案。要求统一行文分别报省财政厅农业处、省农业厅计财处和省粮油作物局,电子版发至省农业厅粮油作物局(nytlyj@jiangxi.gov.cn)。
3、省财政厅和省农业厅将根据各地申报情况和2012年度项目实施情况确认2013年度项目实施县(市、区)。
联系人及电话:
省财政厅农业处周哲郑0791-87287583
省农业厅计财处李小明0791-86261267
省农业厅粮油作物局余冬晖0791-862393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