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应急管理部联合印发的《国家安全产业示范园区创建指南(试行)》要求,粤港澳大湾区(南海)智能安全产业园通过国家安全产业示范园区创建单位评审。为加强社会监督,现将审核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18年10月31日至2018年11月6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我们联系。
电 话:010-68205377
传 真:010-66012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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