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利部印发的《中央水利投资计划执行考核办法》(水规计[2017]402号,以下简称《办法》)要求,我部对2017年安排中央水利投资的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3个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水务)厅(局)等共35个单位开展2017年中央水利投资计划执行年度综合考核,现将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一、2017年中央水利投资计划执行年度综合考核结果
(一)分地区考核结果
截至2017年12月底,中央预算内和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投资计划完成率分别为94.58%和92.5%,水利项目中央投资和地方投资完成率分别为95.3%和91.8%。考核结果具体为:
90分以上有24个单位,分别是天津、上海、山东、江苏、云南、浙江、青岛、安徽、广东、江西、湖北、湖南、河南、贵州、宁夏、广西、福建、山西、新疆、陕西、宁波、北京、西藏和海南,考核结果为优良,占比为68.6%。
80分~90分之间有11个单位,分别是吉林、大连、甘肃、四川、重庆、内蒙古、黑龙江、辽宁、河北、青海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考核结果为合格,占比为31.4%。
(二)分项目类型考核结果
2017年重大水利工程投资计划完成率为95.2%,其他各类水利工程投资计划完成率均超过80%,圆满完成“重大水利工程年度中央投资计划完成率达到90%以上,其他水利工程年度中央投资计划完成率达到80%以上”的年度工作目标。考核结果具体为:
90分以上有23类项目,分别是重点区域排涝能力建设、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重点水源工程、重大引调水工程、农田水利建设、其他枢纽水源、江河湖泊治理骨干工程、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农村小水电、中型水库、其他重大工程、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其他(含其他整合资金)、中小河流治理、淤地坝治理、大中型病险水库(闸)除险加固、水土保持工程建设、新建大型灌区工程、山洪灾害防治、主要支流治理、水利工程设施维修养护、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节水改造骨干工程、河湖水系连通工程等项目。
70~90分之间有6类项目,分别是大型灌排泵站更新改造、水土保持及生态修复、行业能力建设、永定河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小型水库建设等项目。
70分以下有1类项目,为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
二、下一步工作要求
各地要高度重视中央水利投资计划执行工作,认真分析各类水利项目投资计划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研究提出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对策措施,加快完成2017年度剩余建设任务。
各地要提早谋划2018年中央水利投资计划执行工作,加快推进重大工程前期工作,统筹抓好面上项目前期储备,尽快落实和下达年度水利建设投资,细化制定重点项目实施计划,强化责任落实和监督检查,确保完成好年度各项建设任务。同时,继续做好中央水利建设投资统计工作,加强审核把关,进一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及时、如实上报中央水利投资计划执行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