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十八大精神,落实对外文化工作“十二五”规划相关要求,在新形势下创新文化“走出去”的途径和方式,在东亚和世界范围内让更多国家聚焦我城市文化发展,根据2012年第五次中日韩领导人会议联合声明有关内容,以及第四次中日韩文化部长会议签署的《上海行动计划》,我将与日本、韩国于2013年启动首届“东亚文化之都”(2014东亚文化之都)评选工作,选出一国一市即3个城市共同当选。
“东亚文化之都”活动旨在推进中日韩3国文化务实合作,在尊重文化多样性的基础上,提倡“东亚意识、文化交融、彼此欣赏”的精神,按照我国内经济社会发展和文化建设的整体要求,根据各地文化资源分布情况、文化事业发展水平、公共文化服务发展程度、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对外文化交流水平,有针对性地在全国范围内评选1个城市为首届“东亚文化之都”。当选城市将在2014年一年内,以“东亚文化之都”名义开展形式多样的文化活动,重点通过文化交流与合作、文化产业合作、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经验交流与共享,带动城市和市民更积极地参与东亚区域文化合作,带动城市文化建设,激发城市活力,扩大城市的国际知名度、美誉度,切实实现以文惠民,以文兴城。
“东亚文化之都”是我立足长远,积极落实第五次中日韩领导人会议成果,推动中日韩文化务实合作创新与升级,重点打造的东亚区域文化合作品牌活动,是中日韩3国文化领域中长期战略性项目,做好首届评选活动至关重要。文化部即日起将启动首届“东亚文化之都”的评选工作。为做好有关工作,请你厅(局)将上述工作安排报请本省(区、市)人民政府同意后,协助组织本省(区、市)首届“东亚文化之都”的申报,并于2013年4月30日前由各省向我部推荐本省(区、市)的候选城市。根据申报标准和相关要求,原则上每省(区、市)推荐的候选城市不超过2个。具体申报条件、评审标准、评审程序和申报城市所需提供的材料,请参考附后的《首届“东亚文化之都”申报条件和评审标准》和《首届“东亚文化之都”申报书》等相关文件。
联系人:李少鹏
联系电话:010—59881971、59881978
传真:010—5988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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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通知。
文化部办公厅
2013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