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文化部文化产业司、财政部文资办
(二)承办单位:北京市文化局、中国动漫集团有限公司
(三)协办单位:北京动漫游戏产业联盟、众筹网。
二、时间安排
动漫游戏创意人才扶持项目分为作品征集、作品评选、人才扶持等三个阶段:1.作品征集:2014年8月10日至2014年9月20日,依托北京动漫游戏产业联盟,广泛征集动漫游戏创意作品,各地动漫游戏行业组织负责组织申报。
2.作品评选:2014年9月底,组织业内知名专家评审,从征集作品中选出共200件左右作品。
3.人才扶持:入选的200件左右作品于2014年10月17日至20日在2014中国国际网络文化博览会免费展出,并由专家选出30件左右优秀动漫游戏创意作品,进入重点扶持范围,申报人进入重点人才库;给200名青年动漫游戏创意人才颁发荣誉证书,向社会重点宣传推介;通过众筹网平台为项目募集资金、推动落地。
三、作品征集
(一)申报对象条件1.申报主体需为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中国公民;
2.申报主体需具有独立或主创设计能力;
3.申报主体需为个人,团队作品以一名主创人员名义进行申报。
(二)申报作品条件
1.内容健康向上,具有中国特色、民族特色和时代特征;
2.具有创新精神,体现动漫艺术的特色和风格;
3.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相关创意内容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
4.有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预期。
(三)作品类别
凡属于漫画、动画、游戏类创意作品及周边产品均可参加申报。具体包括:
动漫类形象、插画、封面、漫画、Flash动画、二维动画、三维动画、CG作品、模型作品,动漫相关影视、出版、设计、艺术、科技等策划、创意及周边产品;游戏类(平台不限)的形象设计、美术设计、海报设计、策划案、游戏Demo、应用开发,游戏相关影视、出版、设计、艺术、科技等策划、创意及周边产品。
(四)申报材料
1.《动漫游戏优秀创意作品征集活动申报表》(见附件);
2.原创动漫游戏作品样品(样书或样片)或原创动漫作品创意的具体创作、策划方案(需包括动漫形象设计图、角色设定、剧本、场景设计,相应原画稿或5-10分钟样片等);
3.申请人身份证(或相关证照)复印件。
(五)申报材料的制作要求
1.项目申报主体应提交上述三项申报材料的电子版和纸质文档。纸质文档A4纸打印,一式两份,电子版文件刻录成光盘(游戏产品制作成视频格式)。以团队名义申报的作品,纸质文档需加盖公章。电子版与纸质版信息应一致;
2.申报材料(含纸质文档和光盘)请邮寄至北京动漫游戏产业联盟组委会秘书处房艳或杨小涵收(邮寄地址附后);
3.征集作品的著作权归申报者所有;征集的作品将由活动组委会留存,申报者请自留备份,活动报送材料统一保存,不再退还。
五、作品评选
组织业内知名专家评审,最终遴选出200件左右动漫游戏优秀创意作品的作者进入扶持范围,30件左右动漫游戏优秀创意作品的作者进入重点扶持范围。
专家组构成:评审专家主要由动漫游戏行业知名企业家、投资机构专家等组成。
六、人才扶持
1.作品入展人员将入选文化部文化产业创业创意人才库和重点人才库,由主办方授予证书,并向社会宣传推介。- 通过众筹网、网博会等推介平台为有融资意向的项目募集资金、推动落地。
4.利用媒体加强对扶持计划和入选人才、作品的宣传,并向重点动漫游戏类企业、文化产业园区基地、相关网络平台推介。
七、作品版权归属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凡主动提交作品的“申报者”或“作者”,主办方认为其已经对所提交的作品版权归属作如下不可撤销声明。1.原创性声明
申报主体应拥有作品独立、完整的著作权,未侵犯第三人的著作权、专利、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合法权利,如有任何法律纠纷,由申报主体承担。
2.申报作品知识产权归属
申报主体享有申报作品的全部知识产权,主办方对申报作品享有展览权、发行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汇编权等权利。
3.展示免责条款
申报主体提交的作品在公开展览过程中可能发生设计元素、图案、版式等自主知识产权被侵犯并对申报主体造成损失的,其后果由申报主体承担完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