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软硬兼顾:群众需求是根本
在我国,广场舞具有非常广泛的群众基础。蓬勃开展的广场舞活动,不仅在群众强身健体、娱乐身心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也成为许多老年人的精神寄托,成为外来务工人员融入城市生活的纽带。广场舞大大丰富了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成为公共文化服务的重要内容。
然而,广场舞活动场地和设施的结构性欠缺问题日益凸显,百姓高涨的文化需求与公共文化场地设施之间的矛盾成为亟待解决的一大难题。《通知》一方面积极盘活存量,充分利用现有社会场地资源提为基层群众就近方便地提供广场舞活动场地,另一方面大力优化场地布局,在旧城区改造和新城区建设当中强调配套建设相应的活动场地。同时还规定时加大公共文化体育场馆免费开放力度,实行错时开放,适当延长夜间、休息日开放时间。这些举措都将有利于缓解城区广场舞活动场地紧张的问题。
同时《通知》也充分考虑了群众开展广场舞活动的真实需求,在服务方面也提出了许多具体措施。例如《通知》将广场舞活动场地电源等基础配套设施、活动设备器材等也纳入了保障范围。并通过广泛开展免费发放教学光盘、公益培训、展演展示、原创作品征集评选等普及推广活动,为广大群众更好地学跳广场舞提供方便。这些措施都体现出以百姓诉求为出发点,求真务实的工作理念。
二、统筹协调:顶层设计是保障
广场舞是基层文化阵地建设的重要依托,也是促进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的重要抓手。广场舞的健康、文化、有序开展需要常态化的机制保障。《通知》指出,要将广场舞工作纳入当地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群众体育事业发展的总体规划,纳入公共文化服务协调机制的工作内容,意味着广场舞活动成为公共文化服务的长期重要工作,广场舞工作将形成自上而下的管理体系。
在组织领导方面,《通知》旨在整合协调各方资源,形成分工明确、统筹有力、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在经费保障方面,除了加大政府购买力度之外,还提出积极引导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广场舞工作,为广场舞的持续发展提供长期动力。在队伍建设方面,《通知》强调积极适应广场舞活动蓬勃发展的需求,培养专兼结合的广场舞工作队伍。在舆论引导方面,注重与时俱进,借助新媒体推动广场舞的传播和发展。
三、社会治理:依靠群众是关键
群众文化活动只有植根于群众,才有生命力。广场舞也不例外。实践证明,广场舞的普及和发展得益于群众的自主创新。如广西的采茶广场舞、南京的莲湘舞、山东的秧歌广场舞、青海的撒拉族广场舞等等,群众将这些独具地方特色的文化活动样式与广场舞结合,为广场舞注入了崭新活力。
广场舞的规范和管理也必须依靠群众,充分发挥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和自我监督的作用。在这方面,许多地区已经积累了有益的实践经验。成都市温江区早在2013年成立了群众广场舞协会,该协会广泛吸取群众智慧,建立一系列自治制度,出台了自治公约,有效降低了广场舞的投诉率,使广场舞成为了温江区一张亮丽的名片。
促进广场舞健康发展,一方面要积极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积极引导和推动建立广场舞协会等文化体育社团组织,吸纳广场舞团队负责人、文艺骨干、社会体育指导员、群众代表参与广场舞管理;另一方面政府部门也要主动作为,承担起管理的职责。对此,《通知》明确要求要将广场舞活动纳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建立由政府牵头、相关部门依法管理、场地管理单位配合、社区居委会和业主委员会以及相关社会组织等广泛参与的广场舞活动管理机制。
广场舞在我国虽然发展的时间并不长,但发展速度之迅速、参与人员之广泛有目共睹,由此带来的诸多问题不可回避。政府对群众的现实文化需求予以深切关注,主动面对问题并积极解决,此次广场舞“新规”令人欣喜。实实在在地满足群众的文化期待,是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应有之义。天下大事,必作于细。
(作者系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传媒大学文化发展研究院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