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广播电视局,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宣传局,国家京剧院:
中国京剧像音像工程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列入《中共中央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意见》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的重点工程,通过选取当代京剧名家以及代表性剧目,采取先录像再录音再录像的方式,反复加工打磨,为当代京剧名家留下最精彩的艺术记录。该工程由中宣部指导、文化部实施,“十三五”(2016-2020年)期间计划录制350部京剧剧目。截至2017年底,已由天津基地、北京基地、上海基地录制剧目百余部,在中央电视台播出95部,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反响。2017年8月,文化部组织开展了中国京剧像音像工程2017-2018年度的申报工作,共有80部剧目列入2018年度第一批录制清单。为按时、保质、保量完成2018年录制任务,根据像音像工作安排,拟开展2018年度第二批剧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申报演员为现今活跃在京剧舞台上、有代表性剧目,1958年1月1日后出生的优秀京剧演员,原则上为2010、2013、2016年度“中国文化艺术政府奖——文华表演奖”或中国戏剧梅花奖获得者;本行当短缺或流派稀缺及在艺术上有较高水平和社会影响力的代表性人物。
2.申报剧目以优秀传统戏为主,应为思想内容积极向上、能够体现中华传统美德和京剧艺术魅力的完整大戏和有重要保留价值的折子戏。鼓励申报能够体现京剧传统表演精粹的濒临失传的优秀剧目以及武行和丑行需要扶持保存的剧目。以上剧目应是申报演员的代表性剧目。
3.申报剧目的演员和院团应具备录制条件,有成熟的演出班底。申报剧目数量不限。
4.已入选过的演员可继续申报其他剧目。
二、申报材料和截止日期
申报单位应填写《中国京剧像音像工程录制申报表》,提供演员简介、剧目简介及2018年录制档期。
申报剧目应提供:(1)剧本(含电子版);(2)由该演员演出的全剧或折子戏录像(以U盘或光盘形式存储)。
申报截止日期为2018年1月31日,以寄出邮戳为准(请使用邮政快递EMS)。
申报材料邮寄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10号文化部艺术司中国京剧像音像工程办公室(邮编:100020)
联系人及电话:陈 珺 010-59881766
电子邮箱:xjqyc2012@163.com
特此通知。
文化部办公厅
2018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