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围绕中央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决策部署,按照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和便利性要求,以完善设施网络为基础,以丰富服务内容、强化资源整合、提高服务效能为重点,以完善体制机制为保障,努力构建覆盖城乡、服务高效、惠及全民的公共图书馆服务网络,进一步推进全民阅读,坚定文化自信,提高全民族科学文化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增强人民群众对公共文化服务的获得感。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导向、服务大局。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牢固树立阵地意识,传播先进文化,促进在全社会形成积极向上的精神追求,助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实现。
2.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将公共图书馆事业发展纳入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强组织领导、政策支持和监督管理,落实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公共图书馆的建设、管理和服务。
3.统筹兼顾、创新发展。立足实际,加强指导,统筹推进区域之间和城乡之间公共图书馆均衡发展,建立覆盖全社会的公共图书馆服务体系,创新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进一步增强发展活力。
4.服务基层、提升效能。坚持重心下移、资源下移、服务下移,加强资源整合,把优质公共文化服务向城乡基层延伸,完善群众评价和反馈机制,提升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促进供需有效对接。
(三)主要目标
到2020年,全国公共图书馆设施网络进一步完善,文献资源保障能力明显增强,县级图书馆总分馆制基本建立,公共图书馆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水平显著提高,信息网络等新技术应用更加普及,法人治理结构建设积极推进,人才队伍建设有效加强,政策法律保障更加有力,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公众对公共图书馆服务的满意度持续提升。
二、重点任务
(一)完善公共图书馆设施服务网络
1.加强公共图书馆设施建设。加强对公共图书馆布局的统筹规划,在“十二五”建设的基础上,按照均衡配置、规模适当、经济适用、节能环保等要求,根据城乡发展和人口分布,推动地方建成比较完备的公共图书馆设施网络,对设施空白或不达标的地市级和县级公共图书馆进行新建、改建和扩建,重点加强对贫困地区公共图书馆的统筹规划建设。
2.推进乡镇(街道)、村(社区)图书室建设。推动乡、村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按照相关建设标准和要求设立图书室,配备相应的器材设备,完善管理制度。村级不具备单独设立图书室条件的,可开辟图书阅览区。
3.加强流动服务设施与数字服务设施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地方为公共图书馆配置流动图书车或具有借阅功能的流动文化车。重点为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和贫困地区公共图书馆配备流动服务设施设备。依托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公共电子阅览室建设计划、数字图书馆推广工程,加强公共图书馆数字服务设施建设,并配置相应器材设备。
4.加快推进县级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落实文化部等部委《关于推进县级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的指导意见》,因地制宜建立以县级图书馆为总馆,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为分馆,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为基层服务点,上下联通、资源共享、有效覆盖的总分馆体系。通过总分馆制,整合县域内的公共阅读资源,实现总馆主导下的文献资源统一采购、统一编目、统一配送、通借通还和人员的统一培训。加强部门协同,推动符合条件的农家书屋成为图书馆分馆。鼓励符合条件、具有资质的上网服务场所成为总分馆的基层服务点。
(二)加强文献信息资源保障能力建设
1.推进公共图书馆文献信息资源体系建设。加大文献资源建设经费投入,确保文献资源达到一定规模并持续更新,通过整体布局、协调采购、分工入藏、分散采集等方式,在全国建立若干总量丰富、各具特色的地区性文献资源保障中心,扩大文献资源规模。落实新增藏量指标,优化文献资源结构,建立涵盖纸本文献、缩微文献、数字资源、网络资源等各种资源类型的公共图书馆信息资源体系。
2.加强文献信息资源采集。完善文献信息资源购置标准,加强对采集规模、类型、更新率及复本量等方面的科学安排。国家图书馆加大对重点国家、重点地区和重点领域文献的采集入藏,加快推进国家文献信息资源总库建设。省级公共图书馆兼顾文献覆盖面和文献专深度,丰富本省出版或内容涉及本省的文献采集收藏,逐步形成涵盖广泛、富有特色的省级文献资源体系;市、县级公共图书馆加强对内容涉及本地文献、本地编印文献以及与当地群众文化需求相适应的出版物采集。在总分馆体系中承担总馆职能的县级图书馆,根据本地实际需要,统筹分馆文献资源建设。尚未建立总分馆制的地方,由县级公共图书馆指导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图书室文献资源采集。各级公共图书馆要适应文献载体形态的发展变化,加强数字资源等新兴载体资源的采集入藏,推进新媒体终端适用资源建设。
3.完善文献资源协调与共享机制。充分发挥省级公共图书馆作为地区性文献资源保障中心的作用,联合本地区各级公共图书馆共同开展地方文献资源的建设与服务。加强各级公共图书馆与其他系统图书馆之间的资源共建共享,实现分工协作、优势互补。加强各级公共图书馆联合馆藏建设,完善国家文献信息资源总目,实现文献信息资源在统一平台上的共享利用。
(三)提高服务效能,推进公共图书馆服务均等化建设
1.提升免费开放工作水平。落实国家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标准和地方实施标准,推动各级公共图书馆健全免费开放项目,完善规章制度,创新服务手段,优化阅读环境,提升设施空间利用效率;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向社会公示公共图书馆基本服务项目和开放时间,有条件的公共图书馆应当根据当地群众实际需要,实行错时开放;完善免费开放工作监督评价机制,推动免费开放经费投入与服务效能挂钩。
2.深入开展全民阅读。各级公共图书馆根据职责制定阅读推广计划,围绕世界读书日、图书馆服务宣传周、全民读书月以及中华传统节日、重要节假日和重大节庆活动,深入开展系列阅读推广活动;完善针对不同读者群体的优秀读物推荐机制;鼓励基层群众依托公共图书馆,兴办读书社、阅读兴趣小组等,开展阅读活动,进行读书交流;发挥中国图书馆学会等行业组织的作用,指导各级公共图书馆探索形成符合本地实际的阅读推广方式。
3.提高专业化服务能力。打造一批专业化服务水平较高的公共图书馆,通过定题检索、文献查证、委托课题、信息推送等方式,为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咨询服务,为企业和教育科研机构提供专题服务,为社会公众创新创业提供文献支撑和信息服务。省、地两级公共图书馆要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基层图书馆(室)的业务指导。配合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等重大区域发展战略,建设区域图书馆联盟,提供联合服务。推动公共图书馆与博物馆、文化馆等其他公共文化机构的互联互通,加强跨部门、跨行业、跨地域的公共文化资源整合。
4.加强特殊群体服务。加强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农民工和农村留守妇女儿童等特殊群体适用资源建设和设施配备,有针对性地开展新技术应用培训、阅读辅导、送书上门、网络服务等,为其更好地融入社会提供帮助。加强对少年儿童的阅读指导,开展面向农村留守儿童的基础阅读促进工作。推进公共图书馆与独立建制少儿图书馆的阅读资源共享,为中小学图书馆开展阅读活动提供资源保障和业务支持。
(四)加强新技术应用,提升数字化服务能力
1.加强图书馆数字化建设。深入实施数字图书馆推广工程,提高各地公共图书馆数字化服务能力,构建标准统一、覆盖城乡、互联互通、便捷高效的公共数字文化服务网络,县级以上公共图书馆全部具备提供互联网服务和移动终端服务的能力。加强公共图书馆数字资源的整合利用,丰富资源类型,提升资源适应性,满足不同终端、不同人群的实际需求。
2.加强新技术研发和应用。结合国家重大信息工程建设,加强先进技术研究转化和应用,利用云计算、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推动图书馆信息化装备和系统软件的研发应用,促进图书馆数字服务手段升级换代,提升公共图书馆的现代化服务水平。通过互联网等新技术手段,深入开展用户需求数据分析,推广线上线下互动的服务模式。
3.推进基层公共数字文化综合服务平台建设。依托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和数字图书馆推广工程,逐步建立集信息报送、网络监测、统计分析、数据发布、绩效评价等功能于一体的基层公共数字文化综合服务平台,引导优质公共数字文化资源向基层传输,通过开展“菜单式”、“订单式”服务,促进供需有效对接。
(五)充分利用馆藏资源,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1.深入开展中华古籍和民国时期文献的普查与保护工作。做好与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的对接,到“十三五”末,基本完成全国古籍及民国时期文献普查工作,海外中华古籍及民国时期文献调查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推进古籍和民国时期文献保存保护的研究与实践,加强文献修复技艺传承和培训,加快濒危文献抢救性修复保护,有序推进古籍和民国时期文献再生性保护,推动各级公共图书馆按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建设一批标准化书库,有效改善古籍及民国时期文献存藏条件。
2.推进传统文献典籍的整理推广和开发利用。深入推进专题文献整理出版和专题特色资源库建设,重点加强对地方特色资源、优秀传统文化资源、少数民族文化资源的挖掘整理。推进《中华传统文化百部经典》编纂等重大出版项目实施,依托国家重大文化工程和地方文化建设项目,加大对传统文化典籍的整理阐释与宣传推广。推动有条件的图书馆建立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实践基地,开展丰富多彩的社会教育活动。
3.文化创意产品开发。把文化创意产品开发纳入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标准。推动各级公共图书馆利用古籍善本、图书报刊和数字文化资源等开发文化创意产品,挖掘地方传统文献资源,开发一批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反映时代精神、符合群众实际需求的文化创意产品。举办文化创意产品开发培训班,培训图书馆领域创意开发和营销推广人才。
(六)加强政策理论研究,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
1.强化法律和政策保障。落实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深入开展公共图书馆立法支撑研究,推动出台公共图书馆法。加快古籍保护立法进程,鼓励和支持各地制定地方性图书馆法律法规。
2.完善标准规范体系。加强图书馆标准化研究,推进图书馆相关标准的制(修)订和宣传贯彻工作。制定出台各级公共图书馆业务规范,建立涵盖图书馆业务、技术、管理和服务等主要领域的较为完善的标准体系,推动一批重点领域国际标准的本土化研究和应用。
3.加强理论研究。围绕公共图书馆建设、管理和服务等关键环节,策划一批重点理论研究课题。依托国家图书馆,以及相关高校、科研机构等,加强图书馆理论研究队伍建设,建立一批各具特色的研究基地。加强图书馆领域关键技术的研发应用,推动公共图书馆事业与科学技术融合发展。
(七)创新管理体制机制,促进社会化发展
1.深入推进公共图书馆法人治理结构改革。推动全国地市级以上规模较大、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公共图书馆,基本建立以理事会为主要形式的法人治理结构,吸纳有关方面代表、专业人员、各界群众参与,落实法人自主权,健全决策、执行和监督机制,进一步提升公共图书馆管理水平和服务效能。建立法人治理结构的公共图书馆按有关规定可以适当扩大人事管理自主权、收入分配自主权等。
2.加强行业组织建设。按照中央关于文化领域行业组织建设的有关要求,加强中国图书馆学会、中国古籍保护协会等相关行业组织的建设和管理,确保正确发展方向;强化行业组织自身能力建设,完善内部管理制度,促进其在服务行业发展、开展行业自律、制定相关标准、维护会员权益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鼓励和支持具备条件的行业组织依法承担政府相关转移职能,办好中国图书馆年会等重要活动。
3.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公共图书馆建设。鼓励和支持公民、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兴建、捐建或与政府部门合作建设公共图书馆,或者通过捐资、捐赠、捐建等方式参与公共图书馆建设、管理和服务。健全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的工作机制,将公益性图书服务纳入政府购买的指导性目录。有条件的公共图书馆可探索引入社会专业机构,进行委托经营,或将公共图书馆的信息采集、书刊编目等业务外包,推动公共图书馆专业化、社会化发展。
4.广泛开展文化志愿服务。弘扬志愿服务精神,坚持志愿服务与政府服务、市场服务相衔接,鼓励和支持公共图书馆开展参与广泛、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文化志愿服务,探索具有图书馆特色的文化志愿服务模式,打造一批公共图书馆志愿服务品牌。完善公共图书馆志愿者注册招募、服务记录、管理评价和激励机制。各级文化行政部门对公共图书馆志愿服务给予必要的指导和支持。
(八)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进一步提升国际影响力
1.积极开展国际交流活动。落实中华文化“走出去”战略部署,加强与国际图书馆协会联合会等国际图书馆行业组织,以及国外图书馆界的联系与合作,为海外中国文化中心数字图书馆建设提供资源与服务支持,宣传介绍我国图书馆事业发展成就。配合国家“一带一路”倡议,筹建丝绸之路国际图书馆联盟和丝绸之路数字图书馆,策划举办丝绸之路图书馆馆长论坛和亚大地区国家图书馆馆长会议。
2.推动实施对外合作项目。充分发挥图书馆在传播中国精神方面的独特优势,围绕典籍展览展示、文献保护利用、资源共建共享、人才培养交流等领域,通过交换馆员计划、图书馆高层互访、合作办展、数字图书馆合作等形式,有针对性地参与或组织策划国际业务合作和学术交流项目,培养一批具有国际视野、具备参与国际图书馆领域规则制定等重要事务能力的专业人才,推进与其他国家和地区图书馆之间的务实合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根据本规划,制定相关工作计划和落实方案,明确责任,统筹实施。要推动将公共图书馆建设纳入本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政府议事日程和领导班子绩效考核。各级文化行政部门要始终把导向意识贯穿到工作全过程。各级公共图书馆也要根据规划,细化目标任务,采取有力措施,抓好工作落实。
(二)完善经费保障。建立健全经费保障机制,合理保障公共图书馆日常运行经费。支持公共图书馆免费开放工作,重点向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倾斜。支持农村和城市社区的公共图书馆(室)建设。
(三)加强队伍建设。完善选人用人机制,培养一支具有现代意识、创新意识和专业水准的公共图书馆从业人员队伍。重点推动贫困地区公共图书馆人员编制落实。加强分级分类培训,重点加强对基层公共图书馆从业人员培训,力争在“十三五”期间对县级以上公共图书馆从业人员轮训一遍。
(四)健全监督管理。完善公共图书馆绩效考评制度,开展第六次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健全图书馆领域重大文化惠民工程综合绩效评估制度。加强用户评价和反馈,探索建立第三方评价机制,开展群众满意度调查,增强评价的客观性和科学性。考核结果作为预算确定、收入分配和负责人奖惩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