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启动2019年度内地与港澳文化和旅游交流重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经评审,拟确定26个申报项目为2019年度内地与港澳文化和旅游交流重点项目。
现将评审出的重点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期7天(自公示之日起计算)。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方式向文化和旅游部港澳台办反映,并提供必要证据材料,以便核实查证。
异议受理单位:文化和旅游部港澳台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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