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精心组织,资产清查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按照财政部和我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各单位对资产清查工作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密切配合,有效推动资产清查工作的开展。我委顺利完成了资产清查结果汇总、分析、上报工作,确保了资产清查结果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并获得财政部通报表扬。通过此次清查,摸清了委预算单位的“家底”,夯实了资产管理基础,进一步明确了资产管理部门的工作职责,同时为下一步盘活存量、调整资产结构、提高资产使用效益提供了数据支撑。
二、查找不足,有针对性地改进资产管理工作
资产清查工作同时也反映出一些问题及不足:一是部分单位对资产清查工作重视不够,未按照规定时间报送资产清查数据,经反复催报才完成报送工作;二是账务管理不合规,资产入账不及时,捐赠资产不入账,资金挂账、交付使用在建工程未转固定资产等情况依然存在;三是固定资产处置管理不规范,未按照规定及时办理资产报废手续,处置收入未及时上缴财政;四是财务账与资产账不一致的现象比较突出,财务部门与资产部门之间分工协作有待加强。
三、表扬先进,进一步提升预算单位资产管理水平
我委本次纳入2016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102家。为鼓励先进、鞭策后进,推动委预算单位进一步做好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我委按照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规范性等工作要求,组织专家对各单位2016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进行了综合考评。现对工作组织得力、报表编制规范、数据真实准确、材料报送及时等方面较为突出的前36家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认真总结前一阶段工作经验,以问题为导向,查找不足,全面落实资产管理领导责任;要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完善资产管理工作机制,明确各部门职责,加强部门间协作;加强单位账务管理,规范资产处置,切实加强和改进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根据财政部和我委资产清查工作部署安排,下一步将进入资产清查核实阶段。各单位要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资产清查核实工作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