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计算依据及说明
1、本项目总投资2800万元,其中投资1600万元,流动资金1200万元。
2、合资期限为20年,有关表格按5年或10年计算。
3、折旧费: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为10年,残值10%。每年折旧费为144万元。
4、名义工资:生产人员220名,每人每月按800元计算,合计为:211.2万元;中、高级管理人员10名,每人每月按1800元计算,合计为:21.6万元。年工资支出232.8万元,取为233万元。
5、土地租金每年8万元。
6、开办费10万元,分5年推入成本,每年2万元。
7、增值税以17%计算,出口产品退税以15%计算。
8、所得税根据国家对中外合资企业所得税实行“二免三减半优惠”政策计算所得税。
(1)自盈利年度起第一、二年免征所得税,第三至第五年减半征收,所得税按15%计征;
(2)合营公司所得税应按24%计征,另加地方附加税3%,合计以27%计征。
9、设备维护和大修理费按固定资产的4.8%计提,每年为62万元。
10、电费以每度0.8元计算。
11、销售费用以销售收入的5%计算。。
12、包装费用每年按70万元计算。
13、运费按每吨80元计算,年运输费用80万元。
14、环保、消防、安全、卫生费用等每年40万元。
15、差旅费、办公费用每年80万元。
16、董事会费用每年40万元。
17、本可行性研行性报告中1美元=8.3元人民币;
18、产品销售收入按0.60元/wh和0.65元/wh两种价格分别计算。这两种价格与目前铅酸蓄电池的价格相当。
19、第3—5年的年产量为150万只蓄电池,合26.1万kwh。因4条生产线陆
续投产,因此,在第一条生产线投产后第1年的年产量仅为75万只蓄电池,合13.05万kwh。投产后第2年的年产量为130万只蓄电池,合22.6万kwh。
20、投资方以资金入股,技术方以技术入股,组建合资企业。投资方和技术方
各占股份65%和35%。计算固定资产投资回收期时,投资方每年可获得的利润为合资企业每年可获得的总利润的65%。
二、经济 分析
铅陶蓄电池的出厂价格,按优质优价的原则可定为0.70—0.80元/wh,甚至更高。为保险起见,本项目只按出厂价格分别为0.60元/wh和0.65元/wh两种情况进行经济 分析 。
1、产品售价为0.60元/wh
(1)年总成本费用估算
第3—5年总成本费用为12129万元,其中可变成本11505万元,固定成本624万元。
单位产品综合成本为12129万元/26.1万kwh=0.465元/wh,其中
单位产品可变成本为11505万元/26.1万kwh=0.441元/wh
单位产品固定成本为624万元/26.1万kwh=0.024元/wh
年总成本估算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 | 达产年的成本费用 | 其中 | 备注 | |
可变成本 | 固定成本 | ||||
生产成本 | 11176 | 10722 | 454 | ||
1 | 原辅材料 | 9930 | 9930 | ||
2 | 燃料、动力、运费 | 722 | 722 | ||
3 | 包装材料费 | 70 | 70 | ||
4 | 工资费用 | 233 | 233 | ||
5 | 设备维修费 | 77 | 77 | ||
6 | 折旧费 | 144 | 144 | ||
二 | 销售费用 | 783 | 783 | ||
三 | 管理费用等 | 170 | 170 | ||
四 | 总成本费用 | 12129 | 11505 | 624 |
(2)年利润估算
第1年的年利润为1345万元,第2年的年利润为2237万元,第3—5年的年利润为2287万元。
第1年的年利税为1765万元,第2年的年利税为2965万元,第3—5年的年利税为3531万元。
利润估算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 | 第1年 | 第2年 | 第3年 | 第4年 | 第5年 |
13.05万kwh | 22.6万kwh | 26.1万kwh | 26.1万kwh | 26.1万kwh | ||
1 | 产品销售收入 | 7830 | 13560 | 15660 | 15660 | 15660 |
3 | 总成本费用 | 6065 | 10595 | 12129 | 12129 | 12129 |
4 | 应交增值税 | 420 | 728 | 840 | 840 | 840 |
5 | 销售利润 | 1345 | 2237 | 2691 | 2691 | 2691 |
6 | 所得税 | 0 | 0 | 404 | 404 | 404 |
7 | 税后利润 | 1345 | 2237 | 2287 | 2287 | 2287 |
8 | 利税 | 1765 | 2965 | 3531 | 3531 | 3531 |
计算说明:
①第1年和第2年总成本费用
第1年总成本费用为:第3年可变成本11505万元X50%+第3年固定成本624万元X50%=6065万元
第2年总成本费用为:第3年可变成本11505万元X130/150+第3年固定成本624万元=10595万元
②应交增值税
第3—5年每年应交增值税为:产品年销售收入15660万元X17%-(9930+722+70)万元X17%=840万元
第1年应交增值税:为第3—5年每年应交增值税的50%,为420万元。
第2年应交增值税:为第3—5年每年应交增值税的130/150,为728万元。
③所得税
第1年和第2年的所得税都为零。
第3—5年所得税:销售利润2691万元X15%=404万元
(3)固定资产投资回收期
投产后第1年可获利润1345万元,投资方可获利润874万元;投产后第2年可获利润2237万元,投资方可获利润1454万元。
投资回收期为:
1年+(1600万元-874万元)/1454万元/年=1年6个月
这表明该项目在生产正常的情况下,可在投产后18个月内回收投资,投资回收期相当短。
(4)盈亏平衡点
盈亏平衡的年产量为:
总固定成本/(单位产品售价—单位产品可变成本)
=624万元/(0.60元/wh—0.441元/wh)=3.925万kwh
盈亏平衡点为:3.925万kwh/26.1万kwh=15.1%
可以看出,只要每年生产和销售3.925万kwh的铅陶蓄电池,也就是产量和销售量只为年生产能力的15.1%,即可不亏损。这表明本项目抗风险的能力很强。
2、产品售价为0.65元/wh
(1)年总成本费用估算
第3—5年总成本费用为12194万元,其中可变成本11570万元,固定成本624万元。
单位产品综合成本为12194万元/26.1万kwh=0.467元/wh,其中
单位产品可变成本为11570万元/26.1万kwh=0.443元/wh
单位产品固定成本为624万元/26.1万kwh=0.024元/wh
年总成本估算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 | 达产年的成本费用 | 其中 | 备注 | |
可变成本 | 固定成本 | ||||
一 | 生产成本 | 10722 | 10722 | 454 | |
1 | 原辅材料 | 9930 | 9930 | ||
2 | 燃料、动力、运费 | 722 | 722 | ||
3 | 包装材料费 | 70 | 70 | ||
4 | 工资费用 | 233 | 233 | ||
5 | 设备维修费 | 77 | 77 | ||
6 | 折旧费 | 144 | 144 | ||
二 | 销售费用 | 848 | 848 | ||
三 | 管理费用等 | 170 | 170 | ||
四 | 总成本费用 | 12194 | 11570 | 624 |
(2)年利润估算
第1年的年利润为1854万元,第2年的年利润为3119万元,第3—5年的年利润为3153万元。第1年的年利税为2385万元,第2年的年利税为4039万元,第3—5年的年利税为4771万元。
利润估算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 | 第1年 | 第2年 | 第3年 | 第4年 | 第5年 |
13.05万kwh | 22.6万kwh | 26.1万kwh | 26.1万kwh | 26.1万kwh | ||
1 | 产品销售收入 | 8482 | 14690 | 16965 | 16965 | 16965 |
3 | 总成本费用 | 6097 | 10651 | 12194 | 12194 | 12194 |
4 | 应交增值税 | 531 | 920 | 1061 | 1061 | 1061 |
5 | 销售利润 | 1854 | 3119 | 3710 | 3710 | 3710 |
6 | 所得税 | 0 | 0 | 557 | 557 | 557 |
7 | 税后利润 | 1854 | 3119 | 3153 | 3153 | 3153 |
8 | 利税 | 2385 | 4039 | 4771 | 4771 | 4771 |
计算说明:
①第1年和第2年总成本费用
第1年总成本费用为:可变成本11570万元X50%+第1年固定成本624万元X50%=6097万元
第2年总成本费用为:可变成本11570万元X130/150+第1年固定成本624万元=10651万元
②应交增值税
第3—5年每年应交增值税为:产品年销售收入16965万元X17%-(9930+722+70)万元X17%=1061万元
第1年应交增值税:为第3—5年每年应交增值税的50%,为531万元。
第2年应交增值税:为第3—5年每年应交增值税的130/150,为920万元。
③第3—5年所得税:为销售利润3710万元X15%=557万元
(3)固定资产投资回收期
投产后第1年可获利润1854万元,投资方可获利润1205万元;投产后第2可获利润3119万元,投资方可获利润2027万元。
投资回收期为:
1年+(1600万元-1205万元)/2027万元/年=1年3个月
这表明该项目在生产正常的情况下,可在投产后15个月内回收投资,投资回收期相当短。
(4)盈亏平衡点
盈亏平衡的年产量为:
总固定成本/(单位产品售价—单位产品可变成本)
=624万元/(0.60元/wh—0.443元/wh)=3.974万kwh
盈亏平衡点为:3.974万kwh/26.1万kwh=15.3%
可以看出,只要每年生产和销售3.974万kwh的铅陶蓄电池,也就是产量和销售量只为年生产能力的15.3%,即可不亏损。这表明本项目抗风险的能力很强。
研究 结论和建议
一、可行性 研究 结论
密封式蓄电池是中国国务院产品结构调整规定优先发展的产品。
密封式铅陶蓄电池作为一种新型能源产品,将作为传统铅酸蓄电池的更新换代产品得到优先发展。
根据中国国务院批准颁发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鼓励类的环保、能源项目,该产品符合国家 产业政策 。该产品技术含量高,属于国际专利产品,生产工艺成熟,技术先进。
通过 研究 、计算 分析 ,该项目投资少,投资回收期短;抗风险能力强,市场前景广阔;产品生命周期相对较长;投入产出比高,经济效益显著,是唯一能取代铅酸蓄电池的低成本、高效能的环保基础能源的高科技产业项目,符合世界基础能源向绿色环保的高科技方向。该项目产品将会给中国带来相当大的经济效益、环保效益和社会效益。它将引领蓄电池 行业 向绿色环保的高科技产业方向健康地发展,故该项目是切实可行的。
二、建议
1、建议有足够资金、拟发展事业的个人和单位与本公司合作,尽快建设铅陶蓄电池生产厂。
2、建议中国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捷足先登,抓住世界绿色环保基础能源的商机,给投资者予以高度重视,并大力支持,及时立项给予重点扶持和指导。
3、建议现已建成的和即将建成的铅陶蓄电池生产厂组成集团公司,今后统一订购设备,统一采购原材料,统一产品质量,统一商标,统一产品价格,统一销售和出口。
合作方式:投资方以资金入股,技术方以技术入股,组建合资公司。投资方负责提供办厂所需的全部资金,按设计要求建设厂房等建筑物和厂区。技术方负责提供技术,确定生产所需的设备,按生产需要供应关键零部件,保证生产出合格的产品。投资方占股份60%,技术方占股份40%果合资企业需要技术方包销产品,技术方愿包销全部或部分产品,包销产品的条件另议。
免责申明:本文仅为中经纵横 市场 研究 观点,不代表其他任何投资依据或执行标准等相关行为。如有其他问题,敬请来电垂询:4008099707。特此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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