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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内游戏机产业环境分析(资金申请)

网址:www.chinagdp.org 来源:资金申请报告范文发布时间:2018-09-06 09:31:05

第一节 宏观经济环境 分析

一、2005-2010年我国宏观经济 发展 分析

2005年-2010年我国GDP增长变化图

 

     2003-2010年CPI变化情况

 
    
    二、2011年我国宏观经济走势预测

展望2011年中国经济,我国经济增长将呈现适度减速。从发展阶段的角度来看,随着中国人口红利拐点的临近,投资和出口的要素成本都将面临趋势性的上升,这种结构性而非周期性的上升将系统性的压低投资和出口的潜在实际增长率。从结构的角度来看,过去货币投放搭配投资,再辅以适度顺差的经济模式在“后危机”时代已面临太多的掣肘,而消费的振兴又不能像投资那样一蹴而就,新模式和旧模式承接的过程中经济增长率将适度的减速。预计2011年GDP当季同比增速在基数的影响下将呈现前低后高的走势,全年累计增长9.2%左右,增速将较2010年下滑1个百分点左右。GDP同比上半年筑底,下半年温和回升。

就发展进程的角度而言,中国正在经历整体通胀水平上移的过程,在未来五年内CPI的潜在增速可能将达到5%的水平。主要原因是,从长周期角度而言,当前通胀的潜在动力是“结构性”的成本推动型,低端劳动力成本的提升将系统性的推高中国的通胀中枢,这一因素是“加息”不能左右的。而从小周期角度来看,货币供应和增长率处于下行区间,以及利率水平上调,都将抑制涨价因素中的周期性成分,这意味着短期内通胀的拐点将至,只不过向下回落的空间较为有限。预计2011年CPI同比将呈现一个类似“N”型的走势,全年的2个高点将出现在1月份和6月份,整体处于下行通道;运行区间在2.9%至4.1%之间;全年同比增长为3.3%。

在“流动性内部存量大、外部增量大”,“美元向下、人民币向上”,“内需不足,外需萎缩”,“经济周期性向下,通胀结构性向上”等多重矛盾的背景下,“紧货币”、“宽财政”将是中国经济在纠结中寻找再平衡的政策导向。2011年上半年政策核心在于防通胀,下半年政策核心或将重回保增长。

    第二节 政策、法规环境 分析

一、产业基本政策方向 分析

由于早期大型游戏机泛滥,造成多种社会问题,国家的 产业政策 一直以限制性为主,造成大型游戏机产业受政策影响较大,整个 行业 一直在缺乏足够政策支持下生存。随着国内治理整顿的日渐深入,大型游戏机市场的发展显示出良好的态势。信息产业部、文化部等部委相继召开工作会议,大型游戏机 产业政策 松绑的消息给业界人士带来极大的鼓舞。之后,文化部先后两次确定上海、中山、成都、杭州、南京、南宁、济南、珠海、长春共9个城市为电子游戏经营场所管理工作试点城市。

从当前的情况来看,负责管理大型游戏机 行业 的政府部门主要是信息产业部和文化部。前者负责大型游戏机的生产制造,后者负责大型游戏机在国内的运营管理,两者分工明确,在管理上相互支持,所以相关的 产业政策 ,主要是由这两个部门发布和修正。

1、信息产业部方面的政策

在大型游戏机的生产制造方面,直接可以依据的政策性规定不多,主要是信息产业部并没有把大型游戏机 行业 当作一个特殊的 行业 来看待,主要是通过一些普适的规定来管理大型游戏机 行业 。最重要的当属称为国发18号文件的《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这个文件都是纲领性的,同时也具有一定的操作性。该文件对软件企业有普惠的税收方面以及创汇企业的优惠政策,由此可见,信息产业部对于国产软件方面始终的支持态度,因为国发18号文件是2000年发布的,一直沿用没有变化。

有些人误认为大型游戏机是纯粹的硬件制造企业,这种误解来自于多年来大型游戏机上运行的软件大多是进口产品,实际上这个产业是兼容软硬件的,企业完全应该争取寻求国发18号文件的支持。

 另外一个比较重要的政策并不是信息产业部独家发布的,而是联合了财政部、教育部、科技部、商务部、文化部、税务总局、工商总局、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共10个部委共同发布的《关于推动我国动漫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该文件是我国第一个关于动漫产业的专门性文件,说明了政府部门对动漫及相关产业的扶植态度。

综合来看,信息产业部的政策比较明晰,即支持并扶持有利于创汇和推动动漫产业发展的企业。相关企业可以就此 规划 自身的发展方向,并获得政策性的支持。

2、文化部方面的政策

在大型游戏机的运营方面,文化部有比较强势的主导权。从目前的出台政策来看,还是以有序放开,积极管理为主要的目标和宗旨。文化部的管理政策主要针对于营业场所,最重要的依据是2006年1月18日国务院令中发布的《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和《文化市场执法管理办法》。

与大型游戏机制造方面一样,这两个重要政策也不是主要针对大型游戏机运营方面的。根据这两个政策,文化部开放了9个试点城市,其中南宁、南京和杭州等城市已经率先制定了工作方案,以落实试点工作。除试点城市之外,积极一点的地方政府也开始根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进行开放前的准备工作。这些工作方案中比较明确地规定了大型游戏机运营的要求和条件,并有比较完善的工作措施。

综合来看,文化部的政策侧重于场所的管理和许可证的审批,在经营内容和经营方式方面,主要以简单的监督管理为主。且文化部同样是《关于推动我国动漫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发布单位之一,作为动漫产业周边的大型游戏机运营,也持支持的态度。

3、政策的延续性和变化

 从上面可以看出,其实目前国内并没有专门针对大型游戏机 行业 的政策,目前已经出台的政策都是针对更大的产业层面上的,那么这些政策是否会出现变化?不久的将来是否会出台专门的政策呢?

根据可靠的消息显示,尽管当前有关大型游戏机方面的政策尚是空白,但一年内或更长的一段时间政府不会出台新政策。原因很简单,首先政府制定政策需要一个滞后的过程,所谓超前的政策必然是坏政策一样,政府会在时间成熟的时候出台比较全面的并且操作性可靠的政策。而目前大型游戏机 行业 属于蓬勃的新型 行业 ,政府需要相当一段时候来了解 行业 的发展。同时,制定政策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所以可以断言,相当一段时间内,大型游戏机 行业 将受到目前相关政策的制约,而不会有新政策出台。

至于政策的延续性问题,目前实施的有关政策中,大部分是最近一段时间制定的,基本能满足目前的管理需要,也需要用相当的时间来检验政策的执行情况。所以如果没有特殊的意外发生, 产业政策 方面不会有大的调整。

二、2005-2010年产业重点政策、法规

1、《娱乐场所管理条例》

中国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第458号国务院令,公布《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娱乐场所管理条例》中涉及游戏机的条框包括:

第八条娱乐场所的使用面积,不得低于国务院文化主管部门规定的最低标准;设立含有电子游戏机的游艺娱乐场所,应当符合国务院文化主管部门关于总量和布局的要求。

第十八条娱乐场所使用的音像制品或者电子游戏应当是依法出版、生产或者进口的产品。

歌舞娱乐场所播放的曲目和屏幕画面以及游艺娱乐场所的电子游戏机内的游戏项目,不得含有本条例第十三条禁止的内容;歌舞娱乐场所使用的歌曲点播系统不得与境外的曲库联接。

第十九条游艺娱乐场所不得设置具有赌博功能的电子游戏机机型、机种、电路板等游戏设施设备,不得以现金或者有价证券作为奖品,不得回购奖品。

第二十三条歌舞娱乐场所不得接纳未成年人。除国家法定节假日外,游艺娱乐场所设置的电子游戏机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

第四十四条娱乐场所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公安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并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1个月至3个月:

(一)设置具有赌博功能的电子游戏机机型、机种、电路板等游戏设施设备的;

(二)以现金、有价证券作为奖品,或者回购奖品的。

第四十七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1个月至6个月:

(一)歌舞娱乐场所的歌曲点播系统与境外的曲库联接的;

(二)歌舞娱乐场所播放的曲目、屏幕画面或者游艺娱乐场所电子游戏机内的游戏项目含有本条例第十三条禁止内容的;

(三)歌舞娱乐场所接纳未成年人的;

(四)游艺娱乐场所设置的电子游戏机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外向未成年人提供的;

(五)娱乐场所容纳的消费者超过核定人数的。

2、《文化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文化市场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

2010年12月29日,文化部发布《文化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文化市场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

《意见》中指出,要健全文化市场管理法规制度。按照与市场经济规律相符合,与文化 市场发展 趋势相适应,与文化市场管理体制改革相衔接的要求,全面梳理文化市场法律法规,做好法规制度的立、改、废工作。完善文化市场法规体系,推动出台《艺术品市场管理条例》、《文化市场行政执法管理条例》以及《电子游戏游艺市场管理办法》、《手机娱乐管理办法》,修订《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和《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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