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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电池线相关概述(立项申请报告)

网址:www.chinagdp.org 来源:资金申请报告范文发布时间:2018-09-07 14:21:31

一、废电池概述

1、电池的组成:干电池、充电电池的组成成分:锌皮(铁皮)、碳棒、汞、硫酸化物、铜帽;蓄电池以铅的化合物为主。举例:1号废旧锌锰电池的组成,重量70克左右,其中碳棒5.2克,锌皮7.0克,锰粉25克,铜帽0.5克,其他32克。

2、电池的种类:电池主要有一次性电池、二次电池和汽车电池。一次性电池包括纽扣电池、普通锌锰电池和碱电池,一次性电池多含汞。二次电池主要指充电电池,其中含有重金属镉。汽车废电池中含有酸和重金属铅。

3、电池数量:DC、MP3等数码产品在以超猛的速度发展,而且都在使用着电池,电池的使用量在迅速增加,如果再不付诸行动的话,电池山的现象迟早会发生。

废电池看上去很不起眼,可是害处却很大。如果你知道电池中含有的汞、镉、铅等金属物质的危害,你也就知道废电池的厉害了。

4、废旧电池电池的危害

电池产品对环境的危害主要是酸、碱等电解质溶液和重金属的污染。不同类型的电池污染物也不同。

一般来说,电池中的有害物质主要有Zn、Hg、CNi、Pb等重金属;铅蓄电池中的H2S04;各种碱性电池中的KOH和锂电池中的IiPP6电解液等。Hg及其化合物,特别是有机汞化物,具有极强的生物毒性、较快的生物富集速率和较长的脑器官生物半衰期。Cd易在动植物体内富集,影响动植物的生长,具有很强的毒性。Pb对人的胸、肾脏、生殖、心血管等器官和系统产生不良影响,表现为智力下降、肾损伤、不育及高血压等。Zn,Ni的毒性相对较小,但超过一定浓度范围时,会对人体产生不良影响和危害。废旧电池中的酸、碱解质溶液会影响土壤利水系的pH值,使土壤和水系酸性化或碱性化。电池电解质构成污染的主要组份是其中的可溶重金属,特别是铅蓄电池电解液中大量的硫酸铅和镍镉电池中的氢氧化镉。电池中的重金属离子在土壤或水体中溶解并被植物的根系吸收,当牲畜以植物为食料时,体内就积累了重金属。人类食人含重金属的粮食、蔬菜和肉类、水,顺着这条食物链,重金属就会在人体里富集。由于重金属离子在人体里难以排泄,最终会损害人的神经系统及肝脏功能。

二、国外废电池回收利用方面的状况

1、日本

北海道山区的野村兴产株式会社主要业务是一次废弃电池处理和废荧光灯处理,有职工110人。建于此地是缘于这里是日本发现的第一个水银矿。野村兴产每年从全国收购的废电达13000吨,占全国废弃电池的20%,收集的方式是93%通过民间环保组织收集,7%通过各厂家收集。这项业务开展于1985年,目前,净化量一直在增加。以往,主要是回收其中的水银,通过高温(600-700℃)焚烧炉焚烧令水银废气排除收集,但目前日本国内电池已不含汞了,就主要回收电池的铁壳和其中黑原料,并进行二次产品的开发制造,如其中一个产品可利用于电视机的显像管。处理的成本要达80日元/kg,生产的利润主要取决于废旧电池处理前收取的费用(主要是生产厂)和二次利用产品的价值,其中后者是关键。回收电池需占用很大的空间,野村兴产是一个民营企业,日本政府对它没有投入一分钱,但日本电池工业协会提供了很大帮助,和日本各大厂家进行协调进行一些资金补偿。年处理能力可达16000吨。另外提取废荧光灯中的水银一年可达40吨,而全日本一年的需求量也仅为20吨,在这方面完全可做到循环利用,也确保了它的利润。

其他电池如铅酸电池,日本可做到100%地回收,二次电池和手机电池也正在通过生产厂家的配合积极开展,特别是回收锂离子电池中的钴利润可观。通过考察,结合我们国家的实际情况,我认为目前首先是要坚决贯彻执行九部委关于限制电池中汞含量的规定,尽快实现我国电池的无汞化,将一次电池中有害成分汞对环境的影响通过 行业 执法、厂家努力降至最低,其次是通过各种宣传手段,提高公民的环保意识,进行电池回收和掩埋,建立起废旧电池回收体系。还有就是国家鼓励再生利用技术的 研究 以尽快做到资源回收后的再利用。至于利润问题可采取多种方式如分摊到消费者身上、开发有市场的产品等等。

2、德国

为加强对废旧电池的管理,德国实施了废旧电池回收管理新规定。规定要求消费者将使用完的干电池、钮扣电池等各种类型的电池送交商店或废品回收站回收,商店和废品回收站必须无条件接受废旧电池,并转送生产厂家进行回收处理。

据估计,全球每年有320亿节废旧电池被丢弃,仅德国平均每人每年就要消耗10节电池,合计约30000吨,大量丢弃的废旧电池对土壤环境的破坏是严重的。德国环境部门对于新规定能否杜绝乱扔废旧电池的现象,目前还不能肯定,因为在此之前,废品回收站和生产厂家一般只回收含镉、含汞有毒化学成分的电池,而90%的普通锌碳电池和铝镁电池都被作为生活垃圾填埋或焚烧处理。

据德国环境部统计,德国每年回收带有毒性的镍镉电池只有1/3,而2/3的电池被作为生活垃圾处理,每年流入环境的中的汞约8吨、镍400吨、镉400吨。一般来说,要使普通消费者在生活中区分有毒电池或无毒电池并加以处理是困难的,因此新规定要求商店和废品回收站担当起责任。环境部的一个新的思路是对有毒性的镍镉电池和含汞电池实行押金制度,即消费者购买每节电池中含有15马克的押金,当消费者拿旧电池来换时,价格中可以自动扣除押金。马格德堡近郊区正在兴建一个湿处理装置,在这里除铅蓄电池外,各类电池均溶解于硫酸,然后借助离子树脂从溶液中提取各种金属物,用这种方式获得的原料比热处理方法纯净,因此在市场上售价更高,而且电池中包含的各种物质有95%都能提取出来。湿处理可省去分拣环节(因为分拣是手工操作,会增加成本)。马格德堡这套装置年加工能力可达7500吨,其成本虽然比填埋方法略高,但贵重原料不致丢弃,也不会污染环境。

德国阿尔特公司研制的真空热处理法还要便宜,不过这首先需要在废电池中分拣出镍镉电池,废电池在真空中加热,其中汞迅速蒸发,即可将其回收,然后将剩余原料磨碎,用磁体提取金属铁,再从余下粉末中提取镍和锰。这种加工一吨废电池的成本不到1500马克。

3、瑞士

有两家专门加工利用旧电池的工厂,巴特列克公司采取的方法是将旧电池磨碎,然后送往炉内加热,这时可提取挥发出的汞,温度更高时锌也蒸发,它同样是贵重金属。铁和锰熔合后成为炼钢所需的锰铁合金。该工厂一年可加工2000吨废电池,可获得780吨锰铁合金,400吨锌合金及3吨汞。另一家工厂则是直接从电池中提取铁元素,并将氧化锰、氧化锌、氧化铜和氧化镍等金属混合物作为金属废料直接出售。

不过,热处理的方法花费较高,瑞士还规定向每位电池购买者收取少量废电池加工专用费。

4、美国

在废电池环境管理方面立法最多最细的一个国家,不仅建立了完善的废电池回收体系,而且建立了多家废电池处理厂,同时坚持不懈地向公众进行宣传教育,让公众自觉地支持和配合废电池的回收工作。

三、中国废旧电池再生利用 分析

1、废旧电池分类回收综述

电池的种类很多,主要分为原电池(一次电池)、蓄电池(二次电池)、燃料电池、太阳能电池、原子能电池等。目前,人们普遍使用的主要有原电池与蓄电池。特别是我国干电池的产量居世界首位,除少数出口外,绝大多数在国内销售,废电池的再生材料很多。据推算,每生产10亿只锌锰电池,将消耗金属锌1.6万t,MnO22.3万t,炭棒4300t,氯化铵7900t。电池产品对环境的危害主要是酸、碱等电解质溶液和重金属的污染。

国内使用最多的工业电池为铅蓄电池,铅占蓄电池总成本50%以上,主要采用火法、湿法冶金工艺以及固相电解还原技术。外壳为塑料,可以再生,基本实现无二次污染。

小型二次电池目前使用较多的有镍镉、镍氢和锂离子电池。国内的使用总量只有几亿只,且大多数体积较小,废电池利用价值较低,加上使用分散,绝大部分作生活垃圾处理,其回收存在着成本和管理方面的问题,再生利用也存在一定的?c.际跷侍狻?民用干电池是目前使用量最大、也是最分散的电池产品,国内年消费80亿只。主要有锌锰和碱性锌锰两大系列,还有少量的锌银、锂电池等品种。锌锰电池、碱性锌锰电池、锌银电池一般都使用汞或汞的化合物作缓蚀剂,汞和汞的化合物是剧毒物质。

2、废旧干电池再生利用技术

1)人工分选回收利用技术:一般是将干电池分类后,进行简单的机械剖开,人工分离出锌皮、塑料盖、炭棒等,此法简单易行,但占用劳动力较多,经济效益不大。

2)火法回收利用技术:一般是将干电池分类、破碎后,送入回转窑,此法简便易行,一般的冶炼厂不需增加设备即可回收锌。

3)湿法回收利用技术:所用方法有焙烧浸出法和直接浸出法。湿法与火法相比较,具有投资少,成本低,建厂速度快,利润高、工艺灵活等优势,但不能保障有害成分完全回收。

3、目前废旧电池回收状况和存在的问题

电池回收后无法处置,一般都采用堆放,堆放过程中电池有可能泄漏或有毒物质扩散;由于电池的种类繁多,假冒产品多,也给电池回收带来了困难,因此生产厂家应用统一的标准标识电池的种类及内含的主要成分,以便回收利用。

国家应从政策上给予扶持。目前,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处理废旧电池的代价高昂,从政策上政府还没有切实可行的补贴措施,因而投资回收处理废旧电池的厂商不但不会赢利,还会亏损。

我国废弃物的分类回收体系还很不健全,废旧电池回收来源分散,回收量仅仅是使用量的1.7%,还远远达不到产业化回收处理的规模,满足不了废旧电池处理厂的生产能力。因而,怎样有效解决回收环节的相关问题,做好废旧电池的分类回收和提高回收率,是个关键性的问题。

我国现在主要采用填埋的处理方式,如果是再处理,投资很高,风险也很大,但也应该看到,对废旧电池的处理,其前景是非常广阔的。现在美国等国已经有成型的模式,中国要建立这个模式还需很长的时间。

四、废旧电池回收利用产业化成当务之急

电池是我们日常生活中最常用的商品之一,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及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各种电池的需求量也日益增大,我国是电池的生产和消费大国,目前,我国的电池生产企业约有350家,各类电池年生产能力约150~160亿只,消费量为70亿只,消费量平均每年以10%的幅度增长。随意丢弃电池,不仅污染环境、危害人体健康,而且浪费资源。

1、废旧电池的危害

废旧电池是一种可怕的“环境杀手”。一只小小的钮扣电池,能污染60万L水,这些水一个人一生都喝不完;一节五号含汞电池会导致60m2的大气汞含量超标;一节废弃的1号电池,会使1m2的土壤失去农用价值。废旧电池的危害主要集中在其中所含的少量的重金属上,如铅、汞、镉等。废旧电池中含有汞、铅、镍、锰等多种重金属,若不经过回收和妥善处理,而将其随意丢弃于自然环境之中,经过长期机械磨损和腐蚀,使得内部的重金属和酸碱等泄漏出来,进入土壤或水源,就会通过各种途径进入人的食物链。这些有毒物质在人体内长期积聚难以排除,会损害神经系统、造血功能、肾脏和骨胳,甚至还能致癌。华西医科大学的专家指出,最近几年出现的“汞毒性震颤”和儿童智商下降等症都与电池中的汞、镉、铅对人类食物链的污染有一定关系。

2、废旧电池的价值

废旧电池不仅是垃圾,还是可以再生利用的二次资源。以占我国电池总量92.5%的锌锰电池为例,1号废旧锌锰电池的组成,重量70g左右,其中碳棒5.2g、锌皮7.0g、锰粉25g、铜帽0.5g、其它32g。其中的有用物质锌、放电二氧化锰、铁、铜、汞及石墨,占电池总量的75%左右,仅锌、放电二氧化锰、铁就占了70%,可以作为资源化的主要对象。根据中国电池工业协会提供的2000年我国电池生产的数据计算,仅生产锰锌电池每年就要消耗锌金属15万t,放电二氧化锰27万t,铜金属0.8万t,钢16万t,还有石墨的消耗。这些金属和非金属都取之于我国的矿产资源,把它们通通丢到垃圾填埋场,岂不可惜!据有关部门测算,我国每年产生的废旧电池可回收12万t锌、2万t铜,以及大量的其它可利用物资。回收再生利用废旧电池,符合可持续发展战略。

3、我国废旧电池回收利用的现状

1)回收率低

虽然废旧电池对环境的污染已引起了公众、媒体和环保部门的普遍关注,但我国废旧电池回收利用的现状却实在堪忧。据统计:目前国内废旧电池回收率尚不足2%,远远低于一些发达国家的水平。以国内的一些大城市为例,据了解,北京市电池年消耗量达6000t以上。虽然近几年废旧电池的回收已引起有关部门重视,指定了专门进行回收的定点单位,同时在学校、商场、社区等一些高密度人群区设立了回收点,但收效甚微。1998年以来,北京市有用垃圾回收中心共回收废旧电池400余吨,回收率仅为1.7%、大量的废旧电池都被丢弃了。上海市从1998年5月开始启动废旧电池回收工作,废旧电池回收点也是逐年递增,迄今为止全市已设置了4000多个回收点,共回收废旧电池100余吨,但这与全市每年产生的大约3000多吨废旧电池相比相去甚远。

2)回收的废旧电池遇尴尬

如今,随着人们环保意识的增强,回收废旧电池的活动愈来愈多,许多人把上交废旧电池当成了自觉行动。然而,回收后的废旧电池却遭遇了“无家可归”的尴尬。以济南银座商城为例,该商城自1998年开始就义务回收废旧电池,迄今已回收十几万节,除一部分送到一家企业作处理试验外,其余的都还存放在商场。据悉,偌大个山东省竟没有一家处理废旧电池的企业,颇让人心生忧虑。再以北京为例,1998年北京市成立了有用垃圾回收中心,几年来共回收废旧电池400多吨。至今,这些废旧电池大部分仍然堆在回收中心的集装箱里,因为目前还没有专门的电池处理厂对它们进行科学无害地回收。国内其它一些城市也都遇到过同样的尴尬。

4、废旧电池回收利用的困惑

废旧电池的回收处理光靠环保志愿者的热情是不够的,回收只是让废旧电池搬了个家,从各家各户搬到一个集中的地方;但从治理污染本身来说,此法并不可取。集中堆放废旧电池,会加速废旧电池污染物的释放、扩散和造成对局部地区的严重污染。集中堆放的废旧电池中,当有电池发生腐烂后,由于受化学腐蚀的作用,会加剧其它电池的腐蚀(电池 行业 称为传染),堆放在一起的废旧电池可导致互相短路,引起剧烈反应,造成电解液泄漏,甚至爆炸,如堆放在露天,雨淋会造成污染水系和土壤,还会腐蚀存放容器和场所,构成局部严重污染。如果集中填埋,对环境的污染更大;最根本的解决办法是用市场化的手段,为它们寻找安全而科学的处理方法,让工厂把有用的物质循环再用,把有害的物质变为无害,并产生经济效益。

当前在我国有能力处理废旧电池的厂家还只有少数几个,而且规模都不算大。处理废旧电池的技术并不成问题,发达国家已经有现成的技术,拿过来用就可以了。但要真正介入此 行业 还须面对不少问题。要建废旧电池处理厂须达到一定回收规模才能有效益。按照市场规则,尽管一些地区已经收集了大量废旧电池,但电池回收处理厂一旦正式开工,目前的废旧电池回收量将远远满足不了处理厂正常运转的需要。北京科技大学已经研制出了一套处理设备,但要把它投入工业化应用,每年需要3000t左右的废旧电池。这相当于北京市每年生产电池的数量,而目前全国收集的废旧电池总和还远达不到这个数量。即使如此,处理废旧电池,尤其是废旧干电池也难以有太多的经济效益。河南省新乡电池厂有关人士直言不讳,该厂已经有科技人员设计出了废旧干电池回收再利用的成套技术和生产流程,但从市场情况看投入产出效益几乎等于零,所以回收再利用一直处在“纸上谈兵”的状态。

5、我国实现废旧电池回收利用产业化的对策

赢利对于企业而言,天经地义。废旧电池的漫漫归途,就被阻隔在这里。废旧电池的处理要在产业经济的轨道上运行,势必需要政策的支持。回收处理再利用废旧电池,是一项技术复杂、牵涉面广的社会系统工程,政府要高度重视,发挥主导作用,积极采取措施,支持废旧电池回收利用向产业化方向发展。

1)建立科学的、切实可行的废旧电池的回收渠道

废旧电池的回收是循环再利用的第一步,只有回收的废旧电池达到一定的数量才能满足废旧电池处理厂的需要。因此,为实现废旧电池回收利用的产业化,必须首先解决废旧电池回收这一难题。我们认为,在废旧电池回收方面,目前废旧电池的回收网络基本上是组织、个人自发“编织”而成的。居民对废旧电池的危害认识不足,没有普遍形成自觉收集、自觉上交的意识,所以废旧电池回收难成气候。虽然也有一些环保志愿者为此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个人能力毕竟有限,废旧电池回收涉及面广、难度大,仅凭环保志愿者的满腔热血和他们自发的孤军奋战是远远不够的,政府及社会各界都应积极行动起来投身到其中去。

(1)国家应制定相关的政策法规,规定废旧电池必须回收,禁止将废旧电池随意丢入生活垃圾之中。

目前,在我国的《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没有对废旧电池回收制定详尽的细则,回收与不回收没有奖励、处罚,有关职能部门不能对生产企业、回收部门、个人做出有针对性的指导,这种状况不利于废旧电池回收工作开展,应该加以纠正。

(2)要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众的环境责任意识,使越来越多的人树立废旧电池必须回收利用的观念,从而自觉参与回收活动。

当前,应采取措施,为废旧电池回收利用创造各种便利条件,加快普及垃圾的分类回收,在各居民点普遍设立专门回收电池的垃圾桶,推广垃圾分类回收的措施,同时,改进现有的回收方式,如以旧换新、上门服务、加大设立回收桶密度等,让市民乐于废旧电池回收。

(3)立法规定在销售电池时,实行抵押金制度

具体设想是:电池生产企业在产品出厂时,在每节电池的出厂价基础上代扣一定的抵押金,这笔抵押金通过以后的流通渠道层层转移代扣,直到由购买电池的消费者最终承担。与此同时,电池生产企业需将代扣的抵押金转交给回收部门,消费者将废旧电池送交回收部门时,就可以收回购买电池时所预交的抵押金。这使得在废旧电池缺少内部价值的前提下,人为在其外部生成利益机制,使废旧电池的回收得以最终落实。

2)政府对废旧电池处理企业实行补贴

普通电池的回收价值比较低,它的处理在国际上都是难题。在发达国家,由于废电池回收处理是环保产业,是利国利民的好事,政府要给以补贴,在瑞士和日本,每处理1t废电池,政府要补贴废电池处理企业约合人民币5000元。因此,我们应借鉴这些发达国家的先进经验,国家有关方面应提供适当补贴,支持废旧电池处理企业的建立和发展。

3)加强技术 研究 开发

对企业的开办人来说,设立企业的目的就是为了赢利。当前的一些处理废旧电池技术如运用在实际生产中,在有足够的废旧电池原料保障的情况下,生产企业的利润还是很低,因此,无法吸引更多的企业进入废旧电池的回收利用 行业 。为解决这一难题,政府应积极行动起来,通过制定优惠政策扶持、引导科研单位和相关企业从事废旧电池回收利用技术的开发工作,促使适于工业应用的新技术尽早面世。

4)立法规定电池生产企业对废旧电池承担处理责任

作为生产企业的电池生产厂家每年都在向全社会提供上亿只各类电池,但真正参与到回收这一环节中的生产企业确属凤毛麟角。参照谁污染谁治理,谁受益谁补偿的环保原则,国家应通过立法,规定由电池生产企业承担起废旧电池回收、贮存和利用的主要责任,这一方面会促使电池生产企业积极开发环保型的电池产品;另一方面促使其开发出电池回收利用经济可行的方法,并组织实施。当然,也可以由他们从产品利润中拿出一定比例的资金委托它人来开发或回收利用。这样才可能彻底消除废旧电池污染给我们的生活带来的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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