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国外救生圈 产业政策 实施
国际救生设备(LSA)规则中对救生圈的技术规格进行了限定。
1、每只救生圈应:
1)具有不大于800mm的外径及不少于400mm的内径;
2)采用自然浮力材料制成;其浮力应不得依靠灯心草、软木刨片或软木粒,任何其他松散的粒状材料或任何依靠充气的空气室;
3)能在淡水中支承不少于14.5kg的铁块达24h;
4)具有不少于2.kg的质量;
5)在被火完全包围2s后,不致燃烧或继续熔化;
6)其构造,应能经受从存放位置至最轻载航行水线的高度或30m处,取其大者,投落水而不致损害救生圈或其附件;
7)如救生圈配有自发烟雾信号及自亮灯配备的迅速抛投装置者,则应具有足以操动此项迅速抛投装置的质量;
8)设有直径不少于9.5mm及长度不少于救生圈体外直径4倍的把手索1根。把手索应围绕在救生圈的周围,制牢在4个等距点上,形成4个等长的索环。
2、救生圈自亮灯(第III/7.1.3条所规定的自亮灯应:)
1)不致被水所熄灭;
2)为白色,且能向上半球的所有方向,不论是连续发出或是发出至少相应的光强,且每分钟不少于50闪也不多于70闪的闪光(放出闪光),其发光强度不少于2cd;
3)配有能满足2.1.2.2要求并且至少使用2h的能源;
4)能经受2.1.1.6所要求的投落试验。
3、救生圈自发烟雾信号(第III/7.1.3条规定的自发烟雾信号应;)
1)在平静水面漂浮时,匀速喷出鲜明易见颜色的烟雾不少于15min;
2)在喷出烟雾信号的整个期间;不会爆炸般地点燃或喷出任何火焰;
3)在海浪中,不致潮湿;
4)当完全浸没在水中时能继续喷出烟雾至少10s;
5)能经受2.1.1.6所要求的投落试验。
4、可浮救生索(第III/7.1.2条所规定的可浮救生索应:)
1)不打纽结;
2)直径不少于mm;
3)破断强度不少于5kN。
第二节 国外重点国家或地区发展现状
救生圈是各个国家都需要的。特别是海运、捕鱼业或者水域运动比较发达的地区。国际上对救生圈的标准有统一的限定。各国正规生产的救生圈都要符合该要求。
出于完备救生圈功能的考虑,国外主要是个人或者某些团体进行了很多尝试,而且取得了不错的成果。各种新功能的救生圈不断出现,大大提高了溺水人群被救助的可能。这些新的救生圈系列产品目前还只是一个尝试,或者说研发成果,具体产业化,实用化,还需要经过一段时间的验证。
第三节 国外救生圈产业新技术应用情况
澳大利亚人Samuel Adeloju发明了Buoyancy火箭筒,火箭筒仍然是由发射筒和“炮弹”两部分组成,只是,这炮弹中并没有火药,而是一些疏水性材料,并且在遇水之后能在15秒内迅速膨胀到原本的40倍大小——现在知道这玩意是干嘛的了么?原来,它是一款水上救援设备,一旦发现有人溺水,直接瞄准发射,“炮弹”就能飞向目标周边,并膨胀成一个能提供足够浮力的救生圈,而且其鲜艳的颜色还能标明出事位置,方便后续救援。
Buoyancy火箭筒射程可达150米,尤其适合在海岸等水面宽阔的地方使用,也非常适合用于装备救生船,能大幅提升救援距离,缩短反应时间——你知道,救生员要想游这么远救人的话,那时间可就远远超过15秒了。
Buoyancy火箭筒获得了James Dyson设计奖的头奖
第四节 国外救生圈产业发展预测
随着新材料的不断出现,未来国外救生圈产业将会有更多新产品出现,救生圈的功能和实用性将大大提高,个人仍会在产品功能完善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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