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政府对养老院 行业 的管理
全国老龄委办公室联合国家税务总局等八部委下发的《关于全面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意见》(全国老龄办发[2008]4号)第三条(三)规定,贯彻落实国家现行关于养老服务机构的税收优惠政策,对养老院类的养老服务机构提供的养老服务免征营业税,对各类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免征自用房产、土地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老年服务机构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0]97号)第三条规定所称老年服务机构,是指专门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文化、护理、健身等多方面服务的福利性、非营利性的机构,主要包括:老年社会福利院、敬老院(养老院)、老年服务中心、老年公寓(含老年护理院、康复中心、托老所)等。
第二节 相关法律政策对养老院的影响 分析
目前,国家已经开始加大对民营养老机构的扶持力度,有些地区已经积极行动起来。比如,用经济扶持的方式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建设养老福利机构。对社会力量投资新建的养老福利机构,根据不同等级,分别按每张床位2000元、2500元、3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建设补贴。同时,按照入住6个月以上的本地户籍实有老人数,根据不同情况,分别给予养老福利机构每月每张床位的运行补贴。但是,民营养老机构碍于尴尬的“身份”,难以真正获得其中的好处。对民营资本参与养老业缺乏鼓励措施,促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政策不明确,在一定程度上致使民间资本投资养老服务业的热情受挫,制约民营资本对这一 行业 的投入。
我国人口老龄化与养老社会服务发展相对滞后的矛盾日益突出,国家养老保障负担日益沉重。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本应可以使现在已经不堪重负的老龄问题有所缓解。但就在社会办养老机构异军突起,极大地缓解社会养老供需矛盾的同时,民营养老机构的生存状况却不尽如人意,制约民营养老机构发展的因素也逐渐显现。对此,有专家建言,目前对民间力量从事养老服务业的限制依然太多,政策扶持不够,应将民办养老服务业的重大项目列入社会事业项目,以项目来带动养老服务业的发展,要抓紧已出台优惠政策的落实,重点帮助养老服务机构解决资金等实际问题。
第三节 养老院 行业 与国民经济
一、养老院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
“老龄化”国际上最简单的两条评判标准是:60岁以上的人口数占总人口数的比例超过了10%或65岁以上的人口数占总人口数的比例超过了7%。
2005 年底全国1%人口抽样数据显示,我国65岁以上人口达到10055万人,占总人口数的7.7%。根据国际通行的评判标准,我国已成为人口老龄化国家,“银发浪潮”是对我国人口老龄化现象的形象描述。随着老龄化的到来,日渐弱化的家庭养老功能、政府有限的财力、不断增长的人口老龄化、机构养老的缺陷等问题开始凸现,各种社会力量逐步介入养老市场,多样化的养老方式不断涌现。虽然有关部门和不少民间机构、人士都看好养老市场的发展前景,但如何消除社会传统偏见、找出适合我国当前国情的养老方式、办好适应不同层次老年人需求的养老服务机构,还是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摸索和探讨的问题。
二、中国与国外发达国家养老模式比较
人口老龄化是社会经济发展和科学技术进步的必然。早在1965年,法国成为第一个老年型国家,之后是瑞典。20世纪后,欧美一些发达国家相继步入此行列。
由于有经济实力的支撑和西方居家形态诸多方面的因素,这些国家养老对策的共同之处是依赖“社会养老”功能:在社会保障体制中,老年人被赋予了独立生活的经济能力;在福利设施、服务体系以及居住环境等方面,针对老年人的生理情况,采用不同层次、不同类别的设计。以美国为例,老年人的居住设施大致分为五类:独立式住宅、老年公寓、养老院、护理院、老年养生社区,每一类辅以相应的服务管理体制。
亚洲国家中,日本、新加坡等也逐步进入了老年型国家之列。因为有较雄厚的经济实力,这些国家一方面汲取了西方社会福利养老的特点,充分赋予老年人优厚的社保;另一方面,基于传统东方家庭观念的延续,它们还致力于开发家庭养老的功能,如提倡和鼓励“多代同居”(例如“两代居”集合住宅和“多代同堂组屋”等)。
国外发达国家养老模式比较
从国外的以上产品来看,它们建造养老社区的理念、人文关怀的表现都值得我们借鉴。在建造中国特色的养老社区上应考虑两方面内容:一方面,社区必须为老年人提供基本的养老设施与硬件配套,社区乃至老人居住的空间必须是特别为老年人设计、符合老年设计规范的居住设施和服务;另一方面,提出适合老人养老的健康环境以及为老年人配套的软性服务。
其他养老模式
在丹麦,目前最流行是自助养老社区(DIY)。在那里,老人们可以做自己想做的事,可以约上老友,或是志趣相同的伙伴住在一起,一块儿钓钓鱼、养养花,共同建设属于他们自己的家园,独享的公寓,共享的餐饮、花园,个性化的小手工艺车间、小农场等,老人们只要想到的,在这儿都能得到充分地满足,他们还可共同租用特别的照料服务,这种社区在哥本哈根郊区每月要1000欧元。
旧的养老方式的打破,意味着为企业创造了新的发展机遇。一些国际大公司已经嗅到了世界养老产业发展的巨大商机。一家大型投资(Sanyres Mediterrane)公司计划沿西班牙海岸建设大型养老社区,将配套建设商场、剧院、医院、24小时安保等,每月费用在2000欧元左右,将于 2008年正式开业,建成后不仅能吸引西班牙老年人,而且能吸引北欧国家众多喜欢阳光的老人。
异地养老、跨国发展养老产业在欧洲渐成潮流。挪威的卑尔根、奥斯陆、贝鲁姆等市已经先后在西班牙南部开设了大型养老公寓,那里低廉的地产价格,充足的阳光,吸引着越来越多的企业和老年人。北欧其它国家的老人到西班牙养老,看中的不仅是那里自然环境,还有功能齐全的养老设施、良好的公共医疗卫生服务、保险服务等。与此同时,西班牙的实业家们也盯紧了那些希望来西班牙养老的北欧人的“钱口袋”,异地养老实在是一项互利双赢的好事情,已经被越来越多的国家、企业和老年人所认可。
欧洲养老产业的巨大发展潜力不仅仅吸引了欧洲的企业,许多欧美一流的大公司也开始抢滩登陆。全美最大的老年人生活服务提供商加国安老院,已在德国开办9 家联合企业,在英国开办了15家,正在开发西欧市场。该公司在伦敦附近开设的一家老年公寓,每月的费用虽高达4000英镑(7917美元),但仍客源不断,经营业绩一路飘升,截止现在该公司的股票已经上升了32%。
独居老人增多,居家养老服务发展强盛,多数为私人控股公司所掌握。据欧盟和美国退休者协会2006年的一份报告,在挪威、荷兰和丹麦,96%的老人独居,居家养老服务需求巨大。在英国,居家养老服务是老龄产业最活跃的一个因素,价值110亿英镑的居家养老服务产业,多数被大公司控制。这个市场在德国也很强盛,目前有10000多家养老院为体弱的老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近8年内上升了23%。
在美国,社会非常发达,还是家庭养老为主。真正进入机构养老院的只有20%,其余都是家庭养老。很多美国老人都有拿着退休金到风景优美、适宜养老的国度、地区养老的人群,如美国的退休老人到佛罗里达、夏威夷、墨西哥海滨购房长住,安度晚年。
目前在美国一些地方,“以房养老”已被许多美国人认为是一种最有效的养老方式,美国,是“以房养老”模式的鼻祖。许多美国老年人在退休前10年左右就为了自己养老而购买了房子,然后把富余的部分出租给年轻人使用,利用年轻人支付的房租来维持自己的退休后生活。由于美国的房屋出租业比较发达,美国人支出的房租大约占个人支出的1/4到1/3,因而房屋出租的收益也是比较可观的。
除此之外,美国政府和一些金融机构向老年人推出了“以房养老”的“倒按揭”贷款,至今已有20多年的经验。“倒按揭”发放对象为62岁以上的老年人,有三种形式,前两种与政府行为相关,后一种则由金融机构等办理,不需政府的认可手续:
其一,联邦政府保险的倒按揭贷款,该贷款由美国联邦住房管理局进行保险。大致是:62岁以上的老年人将房子抵押给银行或专门的倒按揭公司,然后每月领取生活费。用户可以尽可能长地生活在自己的住房内,但只在一定期限内按月分期获得贷款。
其二,由政府担保的倒按揭贷款,该贷款由美国联邦全国抵押协会办理。这种贷款有固定期限,老年住户须作出搬移住房及实施还贷计划后才能获得贷款。
其三,是专有倒按揭贷款。一般由金融机构办理,贷款对象资格不需政府认可。采用这种方式,发放贷款机构与住户共同享有住房增值收益,但放贷款机构要求保留住房资产的25%-30%作为偿还贷款的保证。这样虽然就减少了放贷额度,但有利于住户对住房增值部分的受益。
除美国之外,加拿大也是倒按揭贷款业务发展比较快的国家之一。
在日本,据日本总务省2001年6月公布的人口统计,日本65岁以上的老人达2227万,占总人口的17.5%。而随着社会的发展,养老方式也逐渐由家庭走向社会,其中,把居家养老与社会养老结合起来,是目前日本流行的养老方式。
居家养老包括传统的方式和现代方式。传统的居家养老方式主要建立在老人自己营造的家庭环境之中,并与后代共同生活,其养老资源主要来自于家庭本身的收入和家庭成员的照顾;现代居家养老方式同样是在“家”养老,但是这个家可能是老人自己的家,也可能是子女的家,老人养老生活主要不是靠家人照顾,而是来自于社会化的服务,包括通过长期工、短期工、钟点工等形式雇人进家侍奉老人,以及社会医疗、卫生、保健、文化、体育、娱乐机构随时为老人提供服务等。现代居家养老方式不用离开“家”环境,也不用支付养老院的床位等费用,还可以自由选择服务,这种“家庭养老院”是非常受欢迎的。
松下国际电子公司已经设立了专门的养老院部门,准备在大阪建造一所具有高科技含量的综合型养老院。在那里,老年人可以和机器宠物玩耍,还能通过互联网与亲朋好友保持联系。韩国三星等公司也在积极开拓针对不同消费层的老年公寓。
第四节 我国老龄化现状 分析
(一) 我国老龄化现状
据统计,目前我国60岁以上的人口达到1.44亿,占总人口的11%,在今后较长一段时期内,老龄人口的比例将以年均3.2%的速度增长,从2001年到 2020年这一时期,平均每年将有596万人进入老龄,大约在40年代,人口老龄化程度达到顶峰;2030年前后,我国60岁以上的老龄人口预计将增至4 亿左右,相当于现在欧盟15国的人口总和;到2050年,我国60岁和65岁以上的老龄人口总数将分别达到4.5亿和3.35亿,这意味着每3个人中就有 1个老人。
在上海,2005年,全市户籍人口中60岁及以上老年人数量为266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19.6%;北京目前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已达188万,占总人口的14.6%,据预测,到2025年,北京全市老年人口将达到416万,占总人口的30%;2006年底,天津市户籍60岁以上老年人口有 148.81万,占总人口比例达到15.68%。
据统计,老龄化水平超过全国平均值的有上海(19.6%)、天津(15.68%)、北京(14.6%)、江苏(13.75%)、浙江(13.18%)、重庆(12.84%)、辽宁(12.59%)、山东(12.31%)、四川(11.59%)、湖南(11.51%)和安徽(11.18%)等省市。老龄化成为不得不面对的现实。
(二) 我国老龄化特点
我国人口的老龄化呈现以下特点:
(1) 老年人口基数大。60岁以上老年人口已1.44亿,世界上60岁以上人口超过1亿的只有中国,是世界老年人口总量的1/5,是亚洲老年人口的1/2;
(2) 老年人口增长速度快。据统计,大概到2045年左右,中国60岁以上人口将占到30%。从2005年的11%到30%,中国用了不到半个世纪的时间,而许多国家用了一百年的时间,我们的进程大大快于其他国家;
(3) 高龄化趋势明显。近年来我国80岁以上高龄老人以年均约4.7%的速度增长,明显快于60岁以上老年人口的增长速度。目前80岁以上老年人口达1300万,约占老年总人口的9.7%;
(4) 地区老龄化程度差异较大。上海的人口年龄结构早在1979年就进入了老年型,而青海、宁夏等西部省、自治区预计要到2010年左右才进入,相差约30年;
(5) 历史欠帐较多。我们国家经历了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变,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当时是没有养老积累的,这个包袱留到了现在,这是其他国家所没有的;
(6) 人口老龄化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不相适应。欧美一些发达国家在进入老年型社会时,人均国内生产总值一般在5000━10000美元左右,而我国目前尚不足1000美元,是典型的“未富先老”国家。
(三) 传统养老方式面临的挑战
与老龄化相伴而生的一系列问题,使得我国最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遭遇困难。
(1)生育率下降直接导致家庭的供养资源减少,子女养老的人均负担几倍增长。夫妻两人供养双方4位老人,抚养1个后代的“421”模式将成为中国今后几十年主流家庭模式。据人口专家预测,未来10年,包括独生子女与独生子女、独生子女与非独生子女组成的独生父母家庭(即421家庭)在我国至少会达到上千万个。据一项京沪穗城市居民调查显示,35%的家庭要赡养4位老人,49%的家庭要赡养2-3位老人;
(2)死亡率的下降推动寿命延长。1999年中国人口的平均预期寿命达到71岁,正在向发达国家的水平(74岁)迈进。随着父母寿命的提高,赡养时间逐步延长;同时,高龄老人不断增多,家庭里会出现两代老人,赡养数量开始增多。另一方面,子女的年龄也在相应提高,供养者的老龄化,将导致低龄老人供养高龄老人的局面产生;
(3) 21世纪将是老年人独居的时代。1990年,我国老年人口中,有70%的人与子女同住。现如今,在许多城市老年人口中空巢家庭增长到40-50%,如北京市东城区安德里社区空巢化比例达到55%以上,有的甚至达到70-80%,代际分离增加了家庭养老的困难;
(4) 现代化生产节奏不断加快,劳动强度增加。忠孝两难全,由时间、精力所限,成年子女越来越感到照料老人的担子沉重。尤其是对于卧床不起老人来说,他们的子女更难以承担长期照料老人的责任。单独依靠家庭来解决大面积、旷日持久的老人照料问题是不可能的;
(5) 统计表明,无子女和独生子女家庭中的老人是特困老人的多发群体。尤其是老年妇女,无退休金,长期依靠丈夫,丧偶后,失去经济来源,没有地位,没有依靠,更加容易陷入贫困。
人口老龄化进程的加快及高龄老人的日益增多,急需突破原有的家庭养老方式,建立多种适合中国国情的养老模式,以弥补家庭养老功能的不足。目前我国社会养老服务体系仍不够完善,与社会养老需求仍有较大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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