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
2015年 第13号
根据《关于印发<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运行[2010]2643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电网企业实施电力需求侧管理目标责任考核方案(试行)>的通知》(发改运行[2011]2407号)要求,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对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2014年度电力需求侧管理目标责任完成情况进行了评价考核,现将考核结果公告如下:
2014年,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继续深化推进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创新管理机制,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加强平台建设,拓展培训方式。根据各地经济运行主管部门对省级电网企业的考核结果,结合各地区之间的交叉检查,以及我委和有关部门组织的专家组对部分地区的抽查情况,综合来看,2014年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均超额完成电力需求侧管理目标任务,共节约电量131亿千瓦时,节约电力295万千瓦。除西藏外,全国30个省(区、市)的电网企业参加了考核,全部完成2014年度目标任务(详见附件)。对社会节电比重较高和考核组织管理工作较为突出的北京、河北、上海、江苏、四川、宁夏、广东、海南等省份予以通报表扬。
下一步,各地经济运行主管部门和电网企业应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为契机,积极探索需求响应等电力需求侧管理新机制,继续加大电力电量节约特别是社会节电工作力度,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平台的建设和应用,应用互联网技术丰富培训手段,注重宣传引导,进一步提高各方参与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的积极性。
附件:2014年度电网企业实施电力需求侧管理目标责任完成情况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5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