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鉴证师注册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满前30日,应按规定办理再次注册手续。取得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证书未经注册和有效期满未办理再次注册手续的,不得以价格鉴证师的名义从事价格鉴证业务。
上一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下一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2014年 第22号
单位名称:北京中政国宏社会经济咨询中心
单位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国宏大厦23层
邮政编码:100038
开户银行:北京建行万丰支行
银行账号:1100 1042 4000 5300 6848
联系电话:010-65067990 65067996
图文传真:010-65067996
单位信箱:vip@chinagdp.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