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 第29号
根据《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05年第32号)的有关规定,现将经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的甲级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认定名单(共18家)、甲级价格评估机构资质重新认定名单(共24家)予以公告。
此次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证书》有效期3年,有效期满前30日,应按规定重新办理认定手续。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5年11月27日
2015年 第29号
根据《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05年第32号)的有关规定,现将经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的甲级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认定名单(共18家)、甲级价格评估机构资质重新认定名单(共24家)予以公告。
此次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证书》有效期3年,有效期满前30日,应按规定重新办理认定手续。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5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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