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同意你公司分期发行中国铁路建设债券3000亿元,所筹资金不低于2000亿元用于铁路建设项目和装备购置,其余用于债务结构调整。债券在2019年底前采用跨年度方式发行,其中先期发行600亿元(291亿元用于哈尔滨站改造工程等63个铁路建设项目及物流基地建设项目,107亿元用于装备购置,202亿元用于债务结构调整,见附件)。
二、各期铁路建设债券由铁路建设基金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三、各期债券承销团从以下31家承销机构中选择:国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进出口银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发行人从上述承销机构中确定各期债券承销团的参团成员,各期债券承销团的主承销商不超过6家。各期债券由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四、各期债券均为实名制记账式,以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发行系统招标方式,通过承销团成员在银行间市场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向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分别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托管。本次债券上市后,机构投资者、个人投资者均可参与交易。
五、各期债券发行期限均不超过10个工作日,应在2019年12月31日前发行完毕。各期债券的期限方案及发行时间由你公司根据用款进度安排,如按照有关规定需更新财务审计报告的,你公司应继续符合本次债券的发行条件。请你公司在每期债券发行前1个工作日对外公告,发行后将有关材料报我委备案。
六、在各期债券发行前,请你公司和主承销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并承担相应责任。募集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应置备于必要地点并登载于相关媒体上,募集说明书摘要应刊登于《中国经济导报》或其他媒体上。
各期债券发行后,应尽快申请在合法交易场所流通或上市,你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应按照交易场所的规定进行信息披露,并承担相应责任。
七、中国铁路建设债券为政府支持债券,其投资人所得税减半征收的优惠政策继续延续。
八、主承销商和你公司在各期债券发行期满后20个工作日内应向我委报送承销工作报告。
九、你公司应按照核准的募集资金投向使用发债资金,并做好债券资金管理,认真落实偿债保障措施,确保债券本息按期兑付。你公司在债券存续期内发生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应按照有关规定或约定履行程序,并及时公告,以保障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