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来《关于上报国道G319线漳州市象镇互通至草前村段(圆山大道)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漳发改交能〔2018〕30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本项目是闽西南协同发展区和厦漳同城化发展的重要项目,其建设对完善我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网布局,构建厦漳两市快速通道,疏解漳州高新区过境交通压力,带动漳州高新区开发,增强国防交通保障能力等具有重要意义,同意建设国道G319线漳州市象镇互通至草前村段(圆山大道)公路工程(项目代码:2019-350693-48-01-005618)。
二、项目建设地点:龙海市。
三、项目建设单位:漳州市圆山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四、项目建设规模和主要内容:本项目路线起于漳州高新区长边村,顺接厦漳同城大道象镇互通,途经洪坂村、颜厝村,与龙江南路平交后,经上洋村、颜厝镇、邹塘村,在琪塘村处与九龙大道(国道G324线)交叉,后经庵兜村、新春村、蔡坂村,终于漳州高新区草前村。路线总长约15.07公里。
项目全线采用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其中:起点至九龙大道段采用双向八车道,路基宽度38米(含8米中分带);九龙大道至终点段采用双向六车道,路基宽度29米(含5米中分带)。桥涵荷载等级为公路-Ⅰ级,其它技术标准按交通运输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 01-2014)执行。
六、项目建设工期:36个月。
七、招标内容:根据《福建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实施办法》(闽发改法规〔2015〕404号)第三条第二款规定,本项目单位决定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服务等采购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包,其招标事项不再核准,请项目单位严格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
九、请你委督促项目建设单位严格执行生态环境、水利、应急管理等部门意见,在下阶段设计中,落实各项生态保护、污染防治、水土保持和防洪、安全生产措施,进一步做好优化设计工作:
(一)加强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勘察,构造物分布及环境敏感点调查,结合城镇规划及路网规划,进一步优化路线方案、桥梁设计方案,尽可能少占耕地。
(二)做好公路与市政的工程界面和投资界面划分,减少征迁,合理控制工程投资。
十、请你委会同有关部门督促建设单位按照建设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公路的要求,通过加大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理念的推广应用,优化设计。
十一、请据此批复抓紧开展初步设计,深化其他相关前期工作,按照国家“十三五”交通扶贫双百工程要求,落实项目建资金,争取项目尽早开工建设。项目建设期间要加强管理,落实征地拆迁相应政策,合理掌握建设工期,确保工程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