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来《关于请求审批顺昌县张源水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南发改农业〔2018〕21号)悉。该项目的建设可解决今后一段时期顺昌县城区新增用水需求,并为水库下游农田提供灌溉用水,对优化区域水资源配置、促进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推动扶贫开发工作具有重要意义。经研究,现将顺昌县张源水库项目(项目代码:2018-350721-76-01-024929)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顺昌县郑坊镇。
二、 业主单位:顺昌县张源水库建设有限公司。
三、建设规模和主要内容
本工程主要由拦河坝、溢洪道和引水系统等组成,水库总库容1361万立方米。
四、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40911万元,除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外,其余由业主单位多方筹措解决。
五、建设年限:按35个月控制。
六、招标内容:根据《福建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实施办法》(闽发改法规〔2015〕404号)第三条第二款规定,本项目单位决定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服务等采购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包,其招标事项不再核准,请项目单位严格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
七、社会稳定风险: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经顺昌县政府审查(顺政综〔2018〕140号),项目总体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严格落实项目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八、其他事项
(一)请项目业主根据可研报告批复的总体意见,以及省水利厅行业审查意见、省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评估意见,继续深化项目前期工作,抓紧编制工程初步设计并按规定程序报批。
(二)请项目业主按照用地预审意见要求,认真做好项目建设用地报批工作。
(三)请顺昌县政府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组织领导,督促有关部门认真做好征地拆迁补偿、生产生活安置等工作,确保群众生产生活得到妥善解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四)项目业主应严格履行建设程序,遵守财务管理规定,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项目管理制度,在加快建设进度的同时,确保工程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