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委《关于请求批复九龙江防洪工程龙岩段(二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龙发改农业〔2018〕6号)悉。该项目(投资项目编码2018-350800-76-01-062610)的建设对于完善龙岩市新罗区、漳平市防洪排涝体系,进一步提高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目前项目已由省水利厅出具了行业审查意见(闽水函〔2016〕253号),龙岩市新罗区、漳平市政府出具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批复意见(龙新政综〔2018〕240号、漳政综〔2018〕139号)、征地移民安置规划报告批复意见(龙新政综〔2018〕53号、漳政综〔2018〕28号)、资金承诺函,龙岩市国土资源局出具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书,当地城乡规划部门出具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省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以闽投审业〔2018〕221号提出了评估报告。经研究,现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 建设地点:龙岩市新罗区、漳平市。
二、 建设单位:龙岩市堤防管理所。
三、 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
建设龙岩市新罗区、漳平市防洪堤(岸)共7段总长27.71公里,拆除桥梁12座,重建桥梁10座,新建排涝闸1座,排水涵管66处。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工程估算总投资31328万元,除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外,其余由业主单位多渠道筹措解决。
五、建设年限:按36个月控制。
六、其他事项
(一)请项目业主根据可研报告批复的总体意见,以及省水利厅行业审查意见、省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评估意见,做好初步设计等各项前期工作。
(二)请项目业主按照用地预审意见要求,认真做好项目建设用地报批工作。
(三)请龙岩市新罗区、漳平市政府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组织领导,督促有关部门认真做好征地拆迁补偿、生产生活安置等工作,确保群众生产生活得到妥善解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四)项目业主应严格履行建设程序,遵守财务管理规定,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项目管理制度,该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在加快建设进度的同时,确保工程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