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单位为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福建省漳州龙海市程溪镇浮山村西南面0.3km处,现有漳州500千伏工程围墙内,无新增用地。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新建500千伏主变一台,主变规模100万千伏安,建设相应无功补偿装置和二次系统工程,无新增出线。
四、项目总投资4755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951万元,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20%,由项目单位自有资金出资,其余申请银行贷款。
项目股东: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出资比例:100%。
六、请你司严格按照国家和福建省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依规开展招标工作。
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项目核准前置等相关文件分别是:《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漳州500kV变电站主变扩建(三期)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意见的函》、龙海市国土资源局《龙国用﹝2013﹞第GH0142号》、《福建省建设厅关于漳州500千伏变电站项目选址的规划审查意见》(闽建规函﹝2006﹞99号)。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和《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九、请你司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十、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你司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