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建设单位:漳平圣兴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址:福建省漳平市和平镇安坑和安工业小区。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租赁用地面积30786平方米,新增生产、检测和研发软硬件设备174台套,年产1500台新型通用货车挂车,其中新型货车挂车(非罐式)1200台、新型货车挂车(罐式)300台。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5033.12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为4033.12万元,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80.13%。
项目的股东构成及出资比例情况为:由自然人罗文周(身份证号码:352602197807282475)持有100%股份。
五、项目建设和生产要严格按照国家《汽车产业发展政策》和节能减排综合利用的相关规定执行。
六、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等的规定,核准项目应附前置条件等的相关文件分别是漳平市人民政府土地使用权证(漳国用(2007)第0901号)及土地房屋租赁合同书、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意见表。
七、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和《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八、请你司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九、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你司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