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建设地点:起于漳州市芗城区天宝镇海西天然气管网二期工程漳州-龙岩段的天宝分输站,止于西气东输三线漳州分输站,途经芗城区天宝镇。
三、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新建全长3.5km、管径D813mm、设计压力7.5MPa的天然气管线及天宝分输站站场改扩建配套设施。设计输气量为2000万方/天。
四、项目估算总投资为7871.94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30%,其余向银行贷款。
项目股东:中海石油气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资比例:60%、40%。
五、项目开发建设要切实落实安全、环保、水保“三同时”制度。
六、根据《福建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实施办法》(闽发改法规〔2015〕404号)第三条第二款规定,项目单位决定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服务等全部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发包,其招标事项不再核准,请项目业主单位严格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
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准项目应附前置条件的相关文件分别是: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中海福建天然气有限公司天然气基础设施互联互通重点工程漳州联络线项目的反馈意见》。漳州市城乡规划局出具《关于天然气基础设施互联互通重点工程漳州联络线管线路由的规划意见的函》(漳规审〔2018〕113号)。芗城区人民政府《福建省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意见表》。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管理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调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书面确认意见或重新办理核准手续。
九、请中海福建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安全生产等项目建设所需各项手续。
十、项目核准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福建省福能海峡发电有限公司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