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大多数国有企业已在资本层面实现混合。来自国务院国资委的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底,国资委监管的中央企业54.5万亿元的总资产中,大约65%已进入上市公司,比2012年底的54%增幅明显;地方层面,一些省份的国企超过45%的总资产已进入上市公司,上海、重庆、安徽等地均超过了50%。
贴近市场一线、充分竞争领域国企混合程度更高。目前商业一类央企的“混改”比例已超过七成,其中建筑、房地产、制造、通信、批发零售等5个行业“混改”户数占比分别达到了87%、80%、75%、74%和72%,央企四级及以下子企业超过85%实现了“混改”。
改制上市是规范发展混合所有制的重要方式。此外,实践中,国企还从市场规则出发,运用股权转让、增资扩股、合资新设、市场化重组以及基金投资等多种方式,与民营资本进行广泛合作。例如,国投集团旗下企业国投高新以基金等方式投资了一批引领产业发展的民营企业,支持了1800多家创新型中小企业发展,吸纳就业30万人。
“我们将以更大力度、更深层次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国资委有关负责人日前表示,下一步将积极推进主业处于充分竞争行业和领域的商业类国企的“混改”,并针对企业的不同层级重点引导在子公司层面有序推进这项改革。电力、石油、天然气、民航等重点领域的“混改”也将持续发力,有序扩大开放的领域和范围,增加开放的广度和深度。
同时,这位负责人表示,“混改”中将统筹推行落实董事会职权、市场化选聘经营管理者、企业薪酬分配差异化以及员工持股等改革,提升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
记者 王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