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公开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行政许可反馈意见内容。在“自2010年1月起每周公开证券机构类行政许可审核进程”基础上,自2019年3月1日起,每周在证监会官网“机构部”栏目下,向社会公开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行政许可反馈意见内容。
二是进一步公开基金类审核标准。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管理办法》等规定,证监会制定《基金类行政许可审核工作指引1号》,在证监会官网“机构部”栏目下予以公开。
下一步,证监会将继续依法合规、稳妥有序做好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行政许可审核工作,推动证券基金行业规范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