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小微企业的决策部署,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人民银行下发通知,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支持工具和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支持计划两项直达工具接续转换。
一是将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支持工具转换为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金融机构与企业按市场化原则自主协商贷款还本付息。从2022年起到2023年6月底,人民银行按照地方法人银行普惠小微贷款余额增量的1%提供资金,按季操作,鼓励持续增加普惠小微贷款。二是从2022年起,将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支持计划并入支农支小再贷款管理。原来用于支持普惠小微信用贷款的4000亿元再贷款额度可以滚动使用,必要时可再进一步增加再贷款额度。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银行发放普惠小微信用贷款,可向人民银行申请支农支小再贷款优惠资金支持。
人民银行将充分发挥好接续转换的市场化工具牵引带动作用,建立正向激励机制,引导地方法人银行自主决策、自担风险扩大包括信用贷款在内的普惠小微贷款投放,积极挖掘新的融资需求,加大对小微企业、小微企业主和个体工商户的支持力度,持续推动普惠小微贷款增量、降价、扩面,助力稳企业保就业,促进稳定宏观经济大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