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厦门集美区文艺团体召开座谈会。值得关注的是,集美区优秀文学作品评选活动即日起启动,欢迎广大文艺创作者踊跃申报。
会上,集美区委宣传部和区财政局联合制定出台的《集美区文艺发展专项资金扶持奖励办法》引起大家的热烈讨论。该办法设立集美区文艺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扶持优秀文艺作品的创作生产。办法扶持奖励力度大,最高奖30万元。
该办法分为扶持和奖励两个方面,中小型文艺赛事、文化活动、展览展播展演等文化活动项目扶持金额最高30万元。舞台艺术项目中,戏剧、曲艺、杂技的剧本创作与二度创作叠加后,可获15万元扶持资金。工艺美术类作品创作的扶持金额最高达10万元。此外,长篇小说扶持金额为5万元,歌曲创作扶持金额为3万元,将惠及辖区广大文艺工作者。
值得一提的是,该办法鼓励辖区文艺工作者积极创作。例如,长篇小说、报告文学、纪实文学出版物销量超过5000册,诗歌集、散文集卖出超过3000册,就给予奖励3万元。同时还对民间文艺资料的整理、创作和出版工作进行扶持,以鼓励基层文艺爱好者广泛参与,生产出更多人民喜闻乐见的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