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和韩国政府于日前向《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秘书处正式提交了应对气候变化国家自主贡献文件,赢得了联合国高度赞扬。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通过发言人发表声明表示感谢,对中韩两国在应对气候变化行动中所发挥的领导作用和作出的坚定承诺表示赞赏。 秘书长副新闻发言人哈克在纽约总部例行记者会上宣读了潘基文秘书长的声明,对中国和韩国政府正式提交的各自在2020年后应对气候变化及自主减排目标(又称“国家自主贡献方案”)表示欢迎。潘基文在声明中指出,中韩两国的行动为营造积极势头、增强今年11月30日至12月11日在巴黎举行的第21届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也称“巴黎气候变化大会”)上达成全新气候变化协定作出了重要贡献。 潘基文在声明中称赞中韩两国提出的“国家自主贡献方案”为在巴黎气候变化大会上增加动力、增强互信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他鼓励其他国家加速“气候变化国家自主贡献方案”的准备和提交进程。潘基文强调,要想在巴黎如期达成一个具有普遍法律约束力的、有意义的气候变化新协定,当前的关键是所有国家必须在巴黎大会举行之前尽早提交自主减排目标及贡献方案。 哈克表示,在中韩两国提交“国家自主贡献方案”之后,目前已有超过40个国家拥有了明确的2020年后应对气候变化目标及行动方案;这些国家的温室气体排放占到全球总量的60%以上。自今年3月份以来,相关国家所提交的“国家自主贡献方案”为巴黎气候变化大会打下了基础。 中国政府向联合国提交的题为《强化应对气候变化行动——中国国家自主贡献》文件指出,根据自身国情、发展阶段、可持续发展战略和国际责任担当,中国确定了到2030年的自主行动目标,其中包括:二氧化碳排放在2030年左右达到峰值并争取尽早达峰;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60%至65%,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0%左右,森林蓄积量比2005年增加约45亿立方米。同时,中国将继续主动适应气候变化,在农业、林业、水资源等重点领域和城市、沿海、生态脆弱地区形成有效抵御气候变化风险的机制和能力,逐步完善预警和防灾减灾体系。 中方认为,2015年协议谈判的结果应遵循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公平原则、各自能力原则,充分考虑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间不同的历史责任、国情、发展阶段和能力,全面平衡体现各个要素。谈判进程应遵循公开透明、广泛参与、缔约方驱动、协商一致的原则。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缔约方大会(COP)设立于1992年,是《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的最高机构。缔约方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就公约执行情况作总结;通过决议确定规则;就新的承诺举行谈判。《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是一个全球公约,除了各国政府,其他社会各方代表(包括政府组织、非政府组织、地方政府、工会、企业、科学家、青年)也参加会议。(记者 张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