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公布《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这一人们久久盼望的国企改革顶层设计面世,标志新一轮国企改革大幕的拉开。《指导意见》分为八个部分:一个目标,四项任务,三项保障。我们也可以称之为“一四三工程”,或者说是“国企改革一四三规划”。 深化国企改革是当前中国的一件大事,为世界注目。《指导意见》深刻阐述了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深化国企改革的重大意义,鲜明提出了深化国企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重要任务与保障措施,是党对国企理论与实践创新的重大成果,描绘了深化国企改革的新蓝图,勾勒出了改革路线图和时间表,并提出了许多新思想、新论断、新表述、新举措。 《指导意见》是我国发展新阶段深化国企改革的行动纲领。在发布这个顶层设计同时,还要发布多个配套文件。因此,《指导意见》便成为名副其实的纲领性文件。准确把握这一纲领性文件的精神实质和逻辑主线,有助于我们把握全局,找准进一步深化改革的落脚点与着力点。 这份国企改革的总体方案,不仅明确了改革时间表:“到2020年在国有企业改革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决定性成果”,而且呈现出不少亮点:国企首次分为公益类和商业类;监管要由“管企业”转向“管资本”;混合所有制改革实行同股同权,不搞“拉郞配”;国企高管实行差异化薪酬,且需及时对外披露;国企红利上缴比例到2020年要提高到30%……随着方案的出台,国企改革将掀开新的篇章。 《指导意见》涉及国企改革领域的内容非常丰富,逻辑清晰,脉络分明。在第一板块的总论部分做了集中的阐述;在第二板块的二三四五部分,提出分类是改革的基础,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是改革的主体,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是体制框架,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是活力,是发动机,四大板块具有针对性、整体性、相关性、联动性。在第三板块的六七八部分,强化监督、党的领导与环境建设内容,都是讲国企改革的保障问题。 《指导意见》是新一届党中央动员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深化国企改革的行动纲领、进军号角。我们要认识到,这是一场深刻的改革运动,文件是运动的纲领。我理解主要有六点: 一是主题突出。这次改革的主题是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关键问题仍然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关系,发挥市场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不断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和抗风险能力。 二是原则明确。中国的改革,从来都是有立场、有原则、有目标的改革,该指导意见提出了国企改革的五个基本原则:一,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二,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三,坚持增强活力和强化监管相结合;四,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五,坚持积极稳妥统筹推进。 三是内容深化。《指导意见》提出几个领域改革的基本任务,并进行了深化:“分类推进国有企业改革”,牵涉到分类改革、分类发展、分类监管、分类定责、分类考核等领域的所有改革,都要围绕这个基础来展开和推进,这个问题讲透了,说清了,后面便有了遵循。 四是问题导向突出。“混合所有制”改革有两年了,但依然呈现出不少争论与分歧,甚至出现了“为混合而混合”的趋势。国有资本运营公司也好,混合所有制也罢,都只是达到目标的方法和工具。如果目标本身不清晰,工具亦无所适从。厘清这些争论,明晰改革方向,是推进国企改革的前提条件。《指导意见》可谓是“奔着问题去”的典范,提出问题、解决问题的味道很浓。 五是力度空前。《指导意见》逾万字,8个部分、30条,每项改革,都有力度。除顶层设计,还有多个配套文件,每一个文件的内涵十分丰富,落实下去都会使该领域的体制机制发生重大变化。这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的改革决心和勇气,体现了中央领导集体敢于碰硬、勇于担当的气魄。 六是部署清晰。这次《指导意见》的落实是有保证的,体现在:组织落实,这个文件是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领导下,国务院成立专门的深化国企改革领导小组,负责改革总体设计、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指导意见》是个顶层设计,还有若干个配套文件,接着还有若干实施意见;按照文件目标,本轮国企改革给出了明确的时间表,改革进程是可检查、可评估的。这体现了中央领导集体抓工作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精神。 国企存在的根本性问题是什么?痛点是什么?具体表现在:企业主体地位难以确立;部分国有企业经济效益不高,缺乏活力。 《指导意见》始终遵循一个主线,即实现公有制与市场经济的融合。从若干亮点分析,可见高层遵循市场经济规律、遵循企业规律发展经济的决心。 例如:“积极促进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国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交叉持股是常用词,相互融合是在中央文件中第一次出现。相互融合,表示混合经济达到的程度与效果,实际上是与市场的融合。 例如:“保障经理层经营自主权,法无授权,任何政府部门不尽相同构不得干预”,这里强调公司经营独立性,这有利于所有权与经营权分开,提高国有企业经营效率。 例如:《指导意见》提出要“健全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一旦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现有的国资监管、考核、聘用、薪酬、激励等众多受现行体制限制的改革瓶颈,都将迎来市场化的突破。 例如:国有资产监管机构要准确把握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定位,科学界定国有资产出资人监管的边界,建立监管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实现以管企业为主向以管资本为主的转变。重点管好国有资本布局、规范资本运作、提高资本回报、维护资本安全。将依法应由企业自主经营决策的事项归位于企业,将延伸到子企业的管理事项原则上归位于一级企业,将配合承担的公共管理职能归位于相关政府部门和单位。针对国有资产监管工作存在越位、缺位、错位等问题,按照以管企业为主向以管资本为主转变的要求,这里的“两清单”、“三归位”讲得非常具体、到位,管好国有资本的四项内容也很清楚、透彻。 例如:改革提出优先股和特殊股概念,这两种方式增加了国有资本的灵活性。前者可以在充分竞争的商业类国企中增加民间资本数量,以国企经营权换民间资本,从而扩大国企功能。后者则可以在不绝对控股条件下,实现对企业的政策引导,这对于传媒类等既有政治要求,又需要灵活经营的企业而言,具有实际操作意义。 例如:大力推动国有企业整体上市,特别是集团资产上市。这预示国家将大力依靠资本市场,对国有资产进行重组。大量优势资产将有望通过多种形式逐步注入上市公司中,新一轮重塑上市公司价值将开启。 国有企业改革是2015年经济改革的中心环节。随着方案的出台,国企改革的目标、步骤、方向、重点都将明朗化,发展实体经济是下半年国内经济发展重头戏,而国企又是实体经济重要载体,可以预计,下半年国企“改革红利”的形成,将是保增长的关键部署。随着各地《实施意见》的制定,国企改革由设计图转为施工图,改革方案由纸上落在地上,将对保增长、转方式、调结构、保稳定,起到强有力的推动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