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是艺术创作的生力军,是艺术事业繁荣发展的根基。
党和国家高度重视青年艺术创作人才培养工作,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青年兴则国家兴,青年强则国家强”,“要培育一大批高水平创作人才”。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艺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艺术基金将培育青年艺术创作人才作为重要工作之一。
四年多来,艺术基金对青年艺术创作人才的资助,深受广大青年艺术家的欢迎,特别是一些自由职业的青年艺术人才也踊跃申报。艺术基金在进一步挖掘有潜力的青年艺术人才,激发创作热情,促进青年艺术人才成长等方面效果明显。
二、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项目的资助范围是什么?
青年艺术创作人才的资助范围包括戏剧、曲艺编剧创作人才,音乐作曲创作人才,舞蹈、舞剧编导人才,舞台艺术表演人才,美术、书法、摄影创作人才和工艺美术创作人才。艺术基金关注创各艺术门类的发展,力求为每一艺术门类找到合适的资助方式,培养青年专业人才。2019年,在往年资助范围的基础上,艺术基金增加了对青年舞台艺术表演人才的资助,基本实现了对艺术创作各个环节的全覆盖。申报项目应是在获得艺术基金立项资助,完成立项签约后实施,且能够在2019年12月31日前按要求完成结项验收的项目,实施周期为一年。
三、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项目的资助重点是什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行动指南,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2019年,艺术基金将重点资助围绕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等重要时间节点创作的项目和讴歌党、讴歌祖国、讴歌人民、讴歌英雄的现实题材创作。鼓励和引导青年艺术创作人才深入生活、扎根人民,夯实根基、潜心创作。
四、艺术基金为什么增加对舞台艺术表演人才的资助?
艺术基金成立四年多来,对40岁以下青年艺术创作人才的资助取得了良好成效。考虑到在文化艺术领域,从事表演专业的人员占比较高,需求量大,人才紧缺,且表演又是舞台艺术二度创作的重要环节,为鼓励和支持舞台艺术表演领域青年艺术家有条件开展学习实践和创作活动,更好地提升综合素养、创作能力和艺术水平,艺术基金增加了对舞台艺术表演人才的资助,资助资金20万元。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申报舞台艺术表演人才资助项目的申报者,应是具有一定创作演出实践经验,有较好专业基础的优秀青年表演人才,现阶段以资助文艺院团活跃在舞台表演第一线的青年表演人才为主,同时,对在相应艺术领域获得过省级以上奖项或在艺术作品中出演过主要角色的公共文化服务单位和高等院校等青年表演人才予以关注。申报时,须由申报者工作单位出具推荐意见,不再采取专家或知名人士推荐的方式。
青年舞台艺术表演人才资助项目,主要包括戏剧表演人才(话剧、戏曲)、音乐表演人才(声乐表演、器乐表演)、舞蹈表演人才(民间舞、古典舞、芭蕾舞、现代舞、当代舞、国标舞)、曲艺表演人才和杂技木偶皮影表演人才资助项目。获资助的青年艺术家在结项验收时应创作完成总时长不少于1小时的完整剧(节)目,并完成创作作品的专场汇报演出。
五、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项目的资助额度是怎么确定的?
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项目涉及多个艺术门类,不同艺术门类创作投入差别较大,因此不同艺术门类的资助额度也会有所差异。
考虑当前各艺术门类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结合艺术创作实际,经专家论证,适当提高了戏剧编剧和舞台艺术表演人才项目的资助额度。同时,在研究论证当下不同艺术门类创作投入的基础上,认为油画、雕塑、版画、摄影、工艺美术的创作投入较高,因此在资助额度上与其他艺术门类适当拉开了梯次。
六、对申报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项目的申报者要求?
申报青年艺术创作人才项目的申报者要求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8年4月30日以后出生)。每个申报者可申报一项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项目,且由申报者工作单位出具推荐意见,或者由所在领域不少于三位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专家或知名人士出具推荐意见,并在提交的纸质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或推荐人亲笔签名。同时,青年艺术家申报时所填写的工作单位应与本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名称完全一致,如填写有误,信息系统可能判定为申报信息错误。
此外,为了避免重复资助,使更多青年艺术家有机会获得艺术基金资助,申报指南规定,已获得过国家艺术基金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项目的申报者,不得重复申报本项目;已获得“2016年度国家艺术基金美术创作资助项目”的申报者,在立项项目尚未结项验收前,也不得再次申报本项目。
七、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项目的申报流程是什么?
申报者在艺术基金规定的申报受理期内,登录“国家艺术基金网上申报管理系统”,按要求填写《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19年度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项目申报表》,上传相应的身份证明材料、主要代表作品和拟创作作品的艺术构思等。申报材料由申报者自行填写,并直接在申报系统中提交。材料齐全后邮寄至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评审部,原则上不需要征求工作单位或所在省区文化行政部门的同意。申报者须对申报项目是否坚持了正确的政治导向,是否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是否合乎国家民族宗教政策,是否有违公序良俗等承担直接责任。
八、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项目的评审程序是什么?
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项目的评审分为初评和复评两个阶段。初评为网络评审,参评项目按照艺术门类分地域合并编组,专家和参评项目的匹配遵循“同行评审、地域回避、单位回避、推荐人回避、双向匿名”等原则,由信息系统结构化地抽取评审专家。评审专家在规定时间,通过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申报评审系统,审阅申报者提交的项目材料,依据自己的专业判断,对参评项目给出顺序排名。信息系统自动统计专家排序,按“同类同量”原则,综合排序靠前的项目进入复评。
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项目的复评采取会议评审的方式。管理中心遵循“推荐人回避”等原则,通过信息系统抽取不同业务类型的专家组成评审组。专家现场逐一审看项目完整申报材料,审看结束后,评审专家在集中讨论的基础上,依据自己的判断独立给出参评项目的排序,再由信息系统汇总排序结果,各评审组按照基本相同的比例确定拟资助项目,经报国家艺术基金理事会审定后向社会公示、公告。
九、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项目的评审是侧重已有作品的水平还是侧重申报项目的策划创意?
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项目的资助资金用于作品创作,但资助的重点在人,在申报者本身。
在评审项目时,专家将会着重考虑两方面因素:一是申报者自身的艺术实力;二是申报项目不能流于一般化、即兴式或随意性的日常创作形态,要体现主题性,要精选创作题材,要有一定的难度和规模,要有完整的实施方案。项目的策划创意,既要遵循艺术规律又要注重创新性,要善于把握时代主题,捕捉新发展、新变化、新气象,体现青年艺术创作人才的敏锐性。因此,申报者须提交能够反映本人艺术水平的有代表性的作品。
十、如何界定重大革命历史题材或较多涉及民族宗教内容的项目?
重大革命历史题材和较多涉及民族宗教内容的项目,具有严肃性和突出的社会价值,社会影响面大,群众关注度高。青年艺术创作人才项目也会涉及到这一主题内容,对此要特别慎重,严格把关。申报指南要求,“申报凡涉及党和国家领导人,涉及中国共产党历史、中华人民共和国历史、中国人民解放军历史上重大事件、重要人物和重大决策过程的题材或较多地涉及民族宗教内容的项目,须提供省级文化行政部门的审读意见”。
十一、申报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项目对知识产权有哪些要求?
知识产权是基于人的智力创造性劳动而产生的权利,是一种非物质形态的财富,受到法律的认可与保护,不受他人侵犯。艺术基金也将保护知识产权作为项目申报和实施工作的基本要求之一,要求申报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项目的申报主体对创作的作品依法享有完整的知识产权,在申报及后续实施过程中均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如有侵犯,申报主体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若申报主体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与第三方产生纠纷或争议,应由申报主体与第三方之间依法、依规自行解决,艺术基金不承担甄别、判断、裁定的责任或义务。申报主体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艺术基金相关制度处理纠纷,不得通过互联网或自媒体等大众媒介渲染炒作,引发不良影响。对经司法机关和相关行政部门认定的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及其他合法权益的项目,管理中心有权对该项目重新审核,并依据其严重程度分别或同时采取暂缓拨款、终止拨款、追回部分或全部资助款项、撤销对该项目的资助以及三年内暂停申报主体申报资格等相应措施,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十二、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项目的经费管理和使用要求?
艺术基金对青年艺术创作人才项目采取资助资金直接拨付给申报者个人的方式。这一方式可有效地避免单位提取管理费、申报者自行垫付创作支出、凭票报销等问题,有助于青年艺术家将更多精力用于艺术创作,保证资助项目高质量完成。
对立项资助的青年艺术创作人才项目,艺术基金分别在立项签约和结项验收两个阶段,按照50%、50%分批拨付资助资金。资助资金主要用于深入基层创作采风、资料收集、材料购置和作品录音录像、包装运输、展览演出、结集出版等与创作有关的支出;对于青年舞台艺术表演人才,还可以将资助经费用于提升表演能力水平参加的实践实训、学习交流,以及参演剧(节)目的创作、排练等费用。
申报者需按照艺术基金相关规定、批复经费预算开支内容和协议书中规定的进度管理和使用资助经费,并保留好相应票据。结项验收时,申报者须提交经费执行情况说明和相关合同、票据等材料,作为项目经费支出审查依据。
十三、对获得立项的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项目,艺术基金还有后续支持措施吗?
艺术基金将从验收合格的青年艺术创作人才项目中,组织专家评审出重点资助项目,择优支持。其中,美术、书法、摄影和工艺美术的作品创作完成并经验收合格后,管理中心将择优组织展览、出版等推广宣传活动;戏剧、曲艺编剧,音乐作曲,舞蹈、舞剧编导和舞台艺术表演作品创作完成并经验收合格后,将择优推荐给艺术单位或机构组织排演,并支持其继续申报艺术基金的其他资助项目。
十四、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项目结项有什么具体要求?
2019年度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项目应于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结项验收。如确需延期完成,必须于2019年10月31日前以书面形式向管理中心申请,获得批准后方可延期。
立项项目结项时,需提交创作作品,同时还要提交记录创作过程的艺术档案,特别是美术、书法、摄影作品在结项验收时,要将作品原件提交给管理中心。由于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项目包含多个艺术门类的创作,项目成果材料的呈现方式也会有所不同,因此,申报者应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完整收集与项目相关的材料,为顺利开展结项验收工作做好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