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引导和督促各级抓好兵团“十二五”规划《纲要》目标任务的落实,兵团根据国家要求率先出台了《兵团“十二五”规划<纲要>实施考核评价办法》,2011、2012年连续两年对《纲要》实施情况进行考核评价,有效促进了兵团“十二五”规划实施。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新近出台的《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实施监测评估指标与评估方法》,以及兵团“十二五”规划《纲要》实施中期评估指标调整情况,特别是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兵团党委六届十二次全委(扩大)会议关于健全绩效考核体系、强化资源节约、
环境保护、民生改善等考核导向要求,在总结改进前两年考核评价工作基础上,兵团发展改革委修订形成了《兵团“十二五”规划<纲要>实施年度监测评价办法》,对指标类别、权重、评估方法及监测评价分工等进行了调整完善。2014年2月19日,兵团司令员办公会议对《兵团“十二五”规划<纲要>实施年度监测评价办法》进行了审议,原则通过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