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省委十四届二次全会、市第七次党代会、市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坚定不移沿着“八八战略”指引的路子走下去,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按照乡村振兴战略和“千村示范万村整治”规划部署,巩固近五年来全市环境整治和美丽建设成果,着力解决全市城乡协调、环境卫生、风貌特色和管理体制机制等方面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不断优化农村人居环境,力争在美丽宜居乡村建设中走在全省前列,将我市真正打造为“生态宜居东阳”。
(二)主要目标
全面实施以“五提升”(即系统提升生态环境保护、全域提升基础设施建设、深化提升美丽乡村创建、整体提升村落保护利用、统筹提升城乡环境融合发展)为主要内容的农村人居环境提升行动。到2020年底,率先在全省实现生态保护系统化、环境治理全域化、村容村貌品质化、城乡区域一体化,率先在全省构建生产生活生态融合、人和自然和谐共生、自然人文特色彰显的美丽宜居乡村建设新格局,率先建立农村环境建设治理体系,实现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重点任务
(一)系统提升生态环境保护工程
1.严格生态环境保护。全面实施生态文明示范创建行动计划,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落实城镇、农业、生态空间和生态保护、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城镇开发边界三条红线,加强耕地资源保护和绿色空间守护。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推进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和湿地公园建设。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强山区小流域治理和水土保持生态建设。(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建设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各镇乡街道,打▲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2.加大生态环境治理。深化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和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全力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开展水产养殖污染治理,强化土壤环境综合治理。加大“低小散”企业整治力度,实现行业结构合理化、区域集聚化、企业生产清洁化、环保管理规范化。加强农村环境监管能力建设,严禁工业和城镇污染向农业农村转移,全面实行主要污染物排放财政收费制度、与出境水质和森林质量挂钩的财政奖惩制度。(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水务局、市林业局、市市场监管局、各镇乡街道)
3.推动村庄绿化建设。开展森林系列创建活动和“一村万树”行动,大力发展珍贵树种、乡土树种,充分利用闲置土地开展植树造林、湿地恢复,重点加强房前屋后、进村道路、村庄四周等薄弱部位的绿化,构建多树种、多层次、多功能的村庄森林生态系统。健全村庄绿化长效管养制度,注重古树名木保护,预防和制止各类侵绿、占绿和毁绿行为。(责任单位:▲市林业局、市农办、各镇乡街道)
4.打造生态田园环境。深入推进整洁田园、美丽农业建设,完善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处置体系,加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推进农业投入品合理有效利用。以“无违建市”创建为载体,深入推进农村“三改一拆”、平原绿化、“清三河”、地质灾害防治等,按照宜耕则耕、宜建则建、宜绿则绿、宜通则通的原则,积极开展村庄生态化有机更新和改造提升。(责任单位:▲市农办、市农业局、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建设局、市水务局、市林业局、市行政执法局、市“三改一拆”办、各镇乡街道)
(二)全域提升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5.深入推进厕所革命。深化农村户厕改造,普及卫生厕所。强化规划引导,推进农村公厕合理布局。按照卫生实用、环保美观、管理规范的要求,大力推进农村公厕和旅游厕所改造建设管理,积极建设生态公厕。全面实施厕所粪污同步治理,达标排放或资源化利用。做好改厕和城乡生活污水治理的有效衔接、纳管排放。(责任单位:▲市整治办、市文旅办、市农办、市环保局、市水务局、市行政执法局、市卫计局、各镇乡街道)
6.统筹治理生活污水。加强农家乐、民宿等经营主体的污水治理,规范隔油池建设,推进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深化水务体制改革,推动城乡生活污水治理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维。强化市级政府监管主体责任,开展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运维标准化试点,统筹推进生活污水系统治理。完善河长制,实施湖长制,深入实施河湖库塘清淤工程,建立健全轮疏机制,加强水系连通,巩固提升农村劣Ⅴ类水剿灭成果。(责任单位:▲市“五水共治”办、市水务局、市水资办(水投集团)、市农办、市环保局、市行政执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各镇乡街道)
7.普及垃圾分类处理。实施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回收利用、设施提升、制度建设、文明风尚等专项行动。加强省级垃圾分类示范村建设,加快推进餐厨垃圾处理项目建设,建立健全评估体系。深化分类模式,围绕大件垃圾、建筑垃圾、布料垃圾等垃圾的回收利用,不断提高再生资源利用率。(责任单位:▲市农办、市城资办(城投集团)、各镇乡街道)
8.提档升级基础设施。高水平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完善农村公共交通服务体系,提升农村公路建、管、养、运一体化发展水平,加快推进中小河流治理工程,打造美丽河湖,巩固提升农村饮水安全。实施数字乡村战略,推进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加强乡村通信和广电网络建设,扩大光纤和移动网络覆盖范围。完善邮政网点建设,促进邮政快递合作,推进邮政业服务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推进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完善村庄公共照明设施。(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市交通局、市水务局、市文旅办、市广播电视台、市供电公司、市邮政公司、市电信公司、市移动公司、市联通公司、市华数公司、各镇乡街道)
(三)深化提升美丽乡村创建工程
9.全面加强规划设计。推进市域乡村建设规划编制全覆盖,推动市域乡村建设规划与美丽乡村建设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等多规合一。大力开展村庄规划设计,实行农房建筑户型方案全覆盖,全面提升村庄设计和农房设计水平,加快“东阳民居”建设。(责任单位:▲市规划局、市文旅办、市农办、市国土局、各镇乡街道)
10.开展全域土地整治。全市范围内实施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对农村生态、农业、建设空间进行全域化优化布局,对“田水路林村”等进行全要素综合整治,对连片土地整治项目进行整体开发,对存量建设用地进行集中盘活、对美丽乡村和产业融合发展用地进行集约精准保障、对乡村人居环境进行统一治理修复,实现农田集中连片、建设用地集中集聚、空间形态高效的土地利用格局。(责任单位:▲市国土局、各镇乡街道)
11.规范农房改造建设。深化地质灾害隐患综合治理“除险安居”三年行动,健全农村危旧房风险防范机制和处置措施,结合农村更新改造、农房集聚区建设等工作,因地制宜,全面推进危旧房治理改造。以安全实用、节能减排、经济美观、健康舒适为导向,开展绿色农房建设。抓好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开展村庄“墙院”和“赤膊墙”整治,形成市、镇、村农房管理机制,着力解决乱搭乱建问题。(责任单位:▲市治危办、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三改一拆”办、各镇乡街道)
12.强化景观风貌管控。遵循先规划、后许可、再建设的原则,按照有项目必设计、无设计不施工的要求,落实带方案审批制度,规范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管理。强化乡镇属地综合管理职责,由镇乡街道牵头,联合国土资源、行政执法等部门,按东政办发〔2016〕176号规定,加强跟踪监管。村庄规划设计的主要内容应纳入村规民约。鼓励乡镇统一组织实施村庄环境整治、风貌提升等涉农工程项目,支持村级组织和农村“工匠”带头人承接小型涉农工程项目。(责任单位:▲市规划局、市农办、市国土局、市行政执法局、各镇乡街道)
13.深入开展示范创建。坚持以点带面、整镇整乡和点线面片相结合抓推进,全域提升美丽乡村建设水平。加强示范村串点成线、连线成片建设,促进乡村资源配置更为合理、功能服务更为完善、景观风格更为协调、地域文化韵味更为彰显。深入开展卫生乡镇(街道)、卫生村创建活动,扎实推进美丽宜居示范村建设,积极创建美丽乡村示范市,培育美丽乡村示范乡镇和乡村振兴精品村,建设A级景区村庄和乡镇,打造美丽乡村建设升级版。(责任单位:▲市农办、市建设局、市卫计局、市文旅办、各镇乡街道)
(四)整体提升村落保护利用工程
14.推进全面系统保护。建立全市历史文化(传统)村落保护信息管理平台,加强对各类保护对象的挂牌保护,完善国家、省、金华市、市分级保护体系。探索建立传统建筑认领保护制度,传统民居产权制度改革,引导社会力量通过多种途径参与保护。注重保护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延续性,展现村落与地域环境相融的景观风貌特色。加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健全保护管理体制,保障防灾安全,改善生产生活环境,增强村落保护发展综合能力。(责任单位:▲市农办、市建设局、市文旅办、各镇乡街道)
15.加强保护利用监管。编制市域历史文化(传统)村落保护利用规划,统筹推进村落系统保护和整体利用。严格执行村落保护规划,加强技术指导,加快历史建筑和传统民居抢救性保护,协调村落、传统民居周边建筑景观环境,彰显村落整体风貌。健全预警和退出机制,防止损害文化遗产保护价值。加强科学利用,有序培育发展休闲旅游、民间工艺作坊、民俗文化村、乡土文化体验、传统农家农事参与,以及民宿、文化创意等特色产业。(责任单位:▲市规划局、市农办、市文旅办、各镇乡街道)
16.传承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实施农村优秀传统文化保护振兴工程,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发展,挖掘农耕文明,复兴民俗活动,提升民间技艺。加大对传统工艺、民俗、传统戏剧、曲艺等的发掘力度,发挥优秀传统文化凝聚人心、教化群众、淳化民风、培育产业的重要作用。加强文化礼堂等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把农村文化礼堂作为传承传统文化的重要场所。深化“千村故事”编撰和“千村档案”建立工作,推动文明村创建活动。(责任单位:▲宣传部、市文旅办、市档案局、各镇乡街道)
(五)统筹提升城乡环境融合发展工程
17.深化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加大小城镇环境整治力度,协调推进六个专项行动。改善小城镇环境面貌,优化小城镇空间布局,完善小城镇基础服务功能。深化“腾笼换鸟”,加强老旧工业区改造,推进产镇融合,打造一批有文化、有特色、有产业的特色小镇。巩固整治成果,健全“六个有”长效管理机制,推进数字城管、智慧城镇等建设,提升治理水平。(责任单位:▲市整治办、市经信局、市行政执法局、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卫计局、市文旅办、各镇乡街道)
18.加快特色小城镇培育建设发展。坚持小城镇有重点、有特色发展,按照特色鲜明、产城融合、市场主体、惠及群众的要求,推进特色小城镇建设发展,构建特色鲜明的产业形态、和谐宜居的美丽环境、彰显特色的传统文化、便捷完善的设施服务和充满活力的体制机制。制定特色小城镇规划设计编制标准,提高规划设计编制和项目实施的水平。(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市农办、市规划局、市行政执法局、市整治办、各镇乡街道)
19.促进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推动城镇基础设施向乡村延伸,促进城乡道路互联互通、供水管网无缝对接、污水管网向农村延伸、垃圾统一收运处理、公交一体化经营,提升乡村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和效益。推动城镇医疗、教育、体育、文化、社会保障等向乡村地区覆盖延伸,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市农办、市水务局、市城资办(城投集团)、市水资办(水投集团)、市交通局、市行政执法局、市卫计局、市教育局、市体育局、市文旅办、市人力社保局)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东阳市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工作领导小组,作为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牵头单位,发挥好牵头抓总作用。各成员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各司其职,结合实际,认真制定贯彻落实三年行动计划的具体工作方案(2018—2020年),明确年度工作目标、建设任务、实施项目和资金等要素保障以及体制机制创新等各项工作。镇乡街道、各相关部门要做好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二)加强工作推进
有关部门要抓好典型示范,推动整体提升。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责任制考核,作为干部政绩考核和环保督查的重要内容。市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组织督查评估,结果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并通报公布。加强舆论宣传,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健全村民自治机制,提高农村文明健康意识。
(三)加强要素保障
市财政、国土、规划、建设等相关部门要根据本行动方案制定配套支持政策。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多渠道筹措资金,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所获土地增值收益,按相关规定用于支持农业农村发展和改善农民生活条件。村庄整治增加耕地获得的占补平衡指标收益,通过支出预算统筹安排支持当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加强金融支持,调动社会力量,倡导新乡贤文化,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依法盘活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空闲农房及宅基地等途径筹措资金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
(四)加强指导服务
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村容村貌长效管理制度,加强人居环境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完善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监督的“五有”建管长效机制。深化农村“最多跑一次”改革,简化整治项目审批和招投标程序,全面推进驻镇(村)规划师制度,加快推进街路长制、网格长制等管理,探索建立农村垃圾污水处理农户付费制度。建立技术帮扶机制,深入开展技术下乡活动。建立领导对口联系机制,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加强镇乡(街道)领导干部、基层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着力提高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