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抢抓“互联网+先进制造业”发展的机遇,推进互联网企业的信息化融合能力和制造业企业的信息化应用能力建设,实现企业业务系统全面向“云”端迁移,以降本增效,催生数字经济发展新动能,为加快建设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安徽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目标。
到2018年底,省市县联动、政企合作的“皖企登云”工作推进机制基本建立,实现1000家企业与云资源深度对接。到2020年,云计算技术、产业、应用和服务体系及产业生态初步建立,全省广大企业“登云”意识和积极性普遍增强,培育一批在全国具有一定影响力的云服务平台,实现1万家企业与云资源深度对接,带动10万家企业“登云”。
(三)基本原则。
1. 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突出企业的主体地位,加强政府引导,激发企业“登云”意识。
2. 需求导向、分类推进。根据行业类别、规模以及信息化实际需求,制定差异化的企业“登云”策略,推动企业科学“登云”。
3. 创新驱动,协同服务。加强云服务技术、应用和商业模式的协同创新,培育市场化、网络化的“皖企登云”创新服务生态体系。
4. 安全规范,稳步推进。建立健全云平台安全防护体系,有效避免企业数据丢失、泄露等安全问题,解决企业“登云”的后顾之忧。
二、重点任务
(一)引进培育云平台,着力提升云供给能力。
加强本省云平台建设。重点支持我省汽车、电子信息、家电、纺织服装、钢铁等重点行业骨干企业与互联网企业、电信运营商合作建设工业云平台,有效整合产品设计、生产工艺、设备运行、运营管理等数据资源,汇聚共享设计能力、生产能力、软件资源、知识模型等制造资源,开展协同创新、网络众包、创业孵化等服务。鼓励信息服务业龙头企业向云平台服务商转型。强化宣传推广和应用普及,积极培育在国内具备一定影响力的工业云品牌。
大力引进知名云平台。支持国内外知名云平台落户我省发展业务,为我省中小企业提供各类云服务。积极参与长三角区域信息化合作,推动工业云领域的平台、行业组织等跨省合作。
强化产业基地(园区)云平台建设。鼓励和支持重点产业园区联合省内外龙头互联网企业、工业云平台(工业互联网平台、制造业“双创”云平台)打造特色云平台,优化整合产业链发展资源,提升区域产业整体发展质量。支持有条件的特色园区整合知识模型、软件资源等,建设面向产业集群的云平台,为中小企业提供柔性制造、设备健康维护、制造资源租赁等服务,强化产业支撑能力。
(二)鼓励企业广泛使用云业务,努力扩大云需求。
推进企业业务应用“登云”。以推广普及SaaS(应用即服务)模式,大力推动企业的研发设计、协同办公、行政管理、生产销售、供应链管理、电子商务等信息化应用系统“登云”,提升企业在工作协同、运营管理、研发创新等方面的效率水平。鼓励企业使用云数据库、大数据分析平台、物联网平台、软件开发平台、电商平台等PaaS(平台即服务)业务,依托平台实现跨领域、跨区域、跨行业的资源整合,助力企业开拓新的业务领域。
推进企业基础设施“登云”。推动企业使用IaaS(基础设施即服务)业务,实现计算资源、存储资源、网络资源、安全防护、办公桌面等“登云”,打造动态管理、安全可靠、灵活迁移、易于维护的信息化后台。
推进企业设备能力“登云”。推动企业面向云端应用对生产设备进行改造,实现生产设备与信息系统联动。探索制造能力供需对接、能力交易精准计费等新型商业模式,实现企业研发设计能力、生产制造能力、实验检测能力等在线交易。
(三)发展线上产品,丰富企业“登云”选择。
丰富云产品及服务。加强云平台服务商、云应用服务商的合作,推动云应用与服务新技术、新产品研发和推广。支持面向不同行业、不同企业的差异化需求,加强云计算、工业大数据、工业互联网等云服务解决方案研发和推广。
大力发展工业APP。支持软件企业、工业企业、科研院所等开展合作,重点围绕我省制造业关键环节应用需求,研发一批应用效果好、技术创新强、市场认可度高的工业APP。推动工业APP向工业云等工业互联网平台汇聚,加速工业APP与先进制造业的融合应用创新。
推动制造企业向云服务转型。支持传统行业企业与互联网企业合作,为产品赋予“云”属性,开展基于个性化产品的研发、生产、服务和商业模式创新。鼓励传统设备供应商利用物联网等技术开展设备在线监测、故障诊断、远程维护等服务,为企业用户提供设备全生命周期管理。
(四)完善线下服务,营造良好生态体系。
促进云服务机构发展。加快推动我省两化融合贯标咨询服务机构、智能制造第三方服务机构、工业软件企业、系统集成商发展壮大,强化提升云应用与服务技术产品提供能力。鼓励重点行业骨干企业将信息技术服务剥离,成立专业化提供系统集成和解决方案的云应用服务商;推动行业龙头企业、高校、科研院所、行业组织等深入合作,建立创新服务综合体。
支持云服务创新创业。鼓励省内基于互联网的大企业“双创”平台实施战略升级,围绕云计算、大数据等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开展创新创业活动,吸纳聚集云服务创新创业项目。依托合肥、淮南、宿州等我省云计算大数据产业基地,举办创新创业大赛、技能竞赛等活动,激发全民参与云计算大数据产业发展的热情。
加强专业人才培养。鼓励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培养一批云计算、工业大数据、工业互联网等专业技术型人才;大力推广企业首席信息官制度,组织开展全省优秀CIO评选认定工作,培育一批既懂管理又懂技术的高级人才、复合型人才。
三、实施步骤
1. 宣传发动阶段(2018年7月)。召开“皖企登云”启动大会,加强宣传发动和组织协调,各市、县(市、区)经信委积极做好宣传发动和组织协调工作。云平台服务商联合云应用服务商等产业链合作伙伴,开展相关业务培训。
2. 全面启动及组织实施阶段(2018年8-9月)。以市为单位,围绕重点行业,筛选一批企业开展试点,由云平台服务商携手产业链合作伙伴,点对点帮助其实施“登云”改造。由各市经信委牵头、以县(市、区)为单位组织发动企业与各类云服务商对接,落实“皖企登云”计划。
3. 规模覆盖阶段(2018年10-12月)。各市、县(市、区)经信委与各类云服务商和应用企业协同配合,落实各项举措,全面推进“皖企登云”工作,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对各地各部门完成任务情况进行考核评估和总结。
4. 拓展应用阶段(2019-2020年)。扩大“皖企登云”规模和应用深度,统筹全省云服务应用和产业重点,实现区域间云平台资源整合和功能融合。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经信部门要充分认识“皖企登云”的重要意义,制定本区域“皖企登云”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加强对本地区“皖企登云”工作统筹协调,落实目标任务,加大工作力度。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组织制订年度“皖企登云”计划和目标任务分解方案,加强工作统计监测,定期发布工作评估通报,统筹协调“皖企登云”计划实施过程中的有关问题。将“皖企登云”行动计划的完成情况纳入对各市经信部门的年度综合考核。
(二)创新政策支持。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统一协调云平台服务商、基础电信运营商,为“登云”企业提供免费试用、降价等优惠政策,促进我省企业按需使用云资源及云化软件。鼓励各级经信部门将支持“皖企登云”纳入“互联网+先进制造业”、数字经济、工业转型升级等专项政策中,统筹本级相关专项资金,探索利用云服务券、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对“登云”企业进行奖补,降低企业“登云”成本。各级经信部门在专精特新、“新三板”挂牌、智能制造等项目中优先支持“登云”企业。
(三)完善标准规范。
依托相关产业联盟等组织,建立“皖企登云”水平评估标准。建立全省统一的“皖企登云”公共服务平台,规范信息发布、统计监测、“云服务券”申领使用、云服务交易等各项工作。参与“皖企登云”的云服务商须在“皖企登云”公共服务平台上提交各自服务目录并定期更新,其中云平台服务商每年更新工业APP不少于100个。
(四)加快基础设施建设。
抓好《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建设宽带安徽的意见》《安徽省“十三五”信息化发展规划》《安徽省信息网络基础设施发展专项规划》等政策文件的贯彻落实,加快我省信息网络基础设施优化升级,统筹云计算大数据基础设施建设,构建云计算大数据产业发展生态体系,为“皖企登云”提供有力支撑。
(五)加大宣传培训力度。
将“皖企登云”纳入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中小企业培训计划的常规内容,依托高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云服务机构的智力资源,通过培训、参观、沙龙等形式,提高企业管理者对“登云”的认识水平和应用能力;支持省内云平台服务商、云应用服务商深入开展企业对接活动,大力宣传推广优秀行业云服务解决方案。各市、县(市、区)经信委要制订培训计划,与云服务商合作组织企业培训,提高企业对“登云”的认识。
(六)强化安全保障。
按照《网络安全法》、《工业控制系统信息安全防护指南》及网络信息安全相关国家标准要求,督促云平台加强安全专业化服务队伍建设,加强云平台安全防护和数据安全保护,保障企业“登云”信息安全。对发生信息安全事故、或者未通过安全评测的云平台及产品,取消其运营主体当年度及下一年度“皖企登云”服务商资质。支持相关云服务机构研发安全软硬件技术产品,并宣传推广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