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省十次党代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公开、权威、高效、便捷”的要求,整合政务服务资源,加快建设集行政审批、便民服务、阳光政务、电子监察、互动交流等功能于一体,市、县、乡三级标准统一、资源共享、业务协同的开封市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打造建设集约、服务集聚、数据集中、管理集成的网上政府,促进政府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基本原则
统筹规划,顶层设计。加强统筹规划,科学设计总体构架和标准体系,制定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技术指南,统一标准规范和身份认证、统一申请窗口和服务方式。
问题导向,便民高效。从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办事难、办事慢、办事繁等问题出发,围绕企业和公众的实际需求,以服务为中心,简化优化办事流程,推进线上线下融合,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提供渠道多样、方便快捷的政务服务,切实做到便民、惠民、利民。
办事集中,公开透明。将分头、分散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接入到网上政务服务平台集中、公开、透明办理。全面公开服务事项、办理流程、申报材料、承诺期限等,强化电子监察,实现所有服务环节全程可查询、可追溯。
互联互通,共享共用。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加强集约化建设,推动网上政务服务平台与各部门业务系统的互联互通,加强跨部门、跨区域政务服务信息和资源的共享共用。
开放创新,大胆探索。鼓励先行先试,运用互联网思维,创新服务模式,拓展服务渠道,开放服务资源,构建政府、公众、企业共同参与、优势互补的政务服务新格局。
(三)工作目标
通过“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搭建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和政务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创新“一门集中、一口受理、一网通办、一链监管、100%网上办事”的政务服务新模式,打造国家级全方位立体化智慧政务服务“开封模式”。实现政务服务最优化,服务形式多元化,服务渠道便利化,群众办事透明化。
2017年3月底前,初步建成全市线上线下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统一服务入口,公开政务服务事项,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便捷化水平,市本级达到行政审批服务事项100%网上办事。
2017年6月底前,市县两级统筹运行、整体联动、100%一网办理。初步建成全市统一的行政服务事项库、电子证照库、办件库、电子签章、统一认证系统等功能模块,初步实现市级政务服务事项公开化、标准化、在线化。实现互联网与政务服务深度融合,形成全市“标准统一、数据共享、公开透明、四级联动、一网通办、运转高效”的全流程网上智慧政务服务体系,最终实现与国家省级政务服务平台无缝对接。
二、工作任务
(一)大数据创新管理,夯实网上审批智慧政务服务支撑基础
1.加快全市大数据中心建设。构建全市统一的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体系,整合各部门所有的政务服务资源与数据,打通数据壁垒,实现各部门、各层级数据信息交换共享。加快整合政府部门业务系统,尤其要加快推进人口、法人、空间地理、社会信用等基础信息库互联互通。建设电子证照库、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支撑政务信息资源跨层级、跨部门互认共享。
2.夯实政务服务支撑基础。制定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和服务规范,为电子证照、电子公文、电子签章等的本地化应用提供政策支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体系建设指南、平台架构和电子证照、统一身份认证、大数据应用等标准规范,建立我市统一身份认证体系、统一电子印章和数字证书体系。完善网络基础设施,充分依托现有网络资源,推动政务云集约化建设,为网上政务服务提供支撑和保障。
3.推行证照电子化管理。证照、文书生成单位要升级改造业务系统、自动化办公系统等,嵌入证照生成功能,在线生成安全可信的电子证照,及时归集到全市统一的电子证照库,支持在线共享、查验、复用;发现电子证照有误或缺失,要及时核对纠正、补充、更新。在符合国家电子签名法和相关安全要求基础上,我市行政审批、政务服务、公共服务工作中以标准规范生成的电子文件、电子证照,与纸质证照具有同样的使用效力。
(二)建立全市统一的网上政务服务受理平台及四级便民服务网上办事大厅
4.构建全市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受理平台,全城一网通办。推进实体政务大厅与网上服务平台融合发展,推动各部门业务系统和各类数据的高度融合和高效使用,实现线上线下办事无缝衔接、合一通办。全市所有审批服务、行政服务、公共服务平台整合进入统一的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全市统一服务入口。建立健全政务服务平台电子监察系统,实现全部事项全流程动态监督。各级各部门所有行政审批、行政服务事项纳入行政效能电子监察体系,做到行政效能电子监察体系之外无审批服务。
5.提供多渠道政务服务入口。利用统一的政务服务资源,积极推进平台服务向移动端、自助终端等延伸,推动“一门一网一号一端”四个一的全方位智慧化、便捷化的“开封智慧政务立体服务”,为企业和群众提供多样便捷的办事渠道。
6.推动政务服务平台向基层延伸。加快构建市、县、乡、村四级便民服务网上办事大厅,推动基层服务网点与全市统一的网上政务服务管理平台对接,公众和企业办事实现网上直办、就近能办、全城通办。乡镇(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和村(社区)便民服务站充分利用共享的网上政务服务资源,贴近需求做好政策咨询和办事服务。
(三)完善市民之家实体服务大厅建设,提升服务功能
7.落实综合受理,一门通办。改造和优化市民之家实体办事大厅,树立全市政务服务大厅建设的统一化标杆,推进政务服务的全城化。按照“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服务模式,将实体大厅分成前台受理区、后台审批区和自助服务区。市民之家实体大厅在不打破各部门职能分工的基础上,将各部门审批服务事项的咨询导办、接件受理、进度跟踪、结果发送等前台服务内容,剥离出来统一集中到前台对外服务,统一调配综合服务人员,实现跨区域、跨层级、跨部门事项受理。后台实质性审查仍由各部门按职能分工进行审批。同时,实体大厅增设专业辅导和自助服务区域,推广一站式个性服务模式。
(四)行政审批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优化再造政务服务
8.规范网上服务事项。实行服务事项统一编码管理,规范事项名称、条件、材料、流程、时限等,逐步做到全市“同一事项、同一标准、同一编码”。以服务事项的标准化,带动业务受理的规范化,实现服务无界限、行政无缝隙、标准无差异。
9.优化网上服务流程。以大数据资源为依托,推动数据共享和流程再造,落实“100%网上办事”,实现办事材料目录化、标准化、电子化,开展在线填报、在线提交和在线审查。积极推动电子证照、电子公文、电子签章等在政务服务中的应用,开展网上验证核对,避免重复提交材料和循环证明。涉及多个部门的事项实行一口受理、网上运转、并行办理、限时办结。
三、实施方案
第一阶段(2017年1月底前)
1.成立机构,动员部署。召开全市“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动员会,部署工作,开展相关业务培训。(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市智慧办、市委编办、市行政服务中心)
2.市直相关部门针对各行政审批事项需要接入统一受理平台的业务系统和数据库,分赴省直对口厅(局),协调做好向上级部门汇报和系统技术对接事宜。(责任单位:市智慧办、市直相关部门)
3.召开市直部门、公共服务分大厅业务工作会,确定样板示范单位。(责任单位:市行政服务中心)
第二阶段(2017年2月上旬)
1.召开全市“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工作推进会。(责任单位:市府办、市智慧办、市委编办、市行政服务中心)
2.完成行政审批、行政服务事项清单编制工作。(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行政服务中心、市直相关部门)
3.编制市级行政审批、行政服务事项标准。完成对全市行政审批、行政服务事项标准化梳理,并向社会公开。(责任单位:市行政服务中心、市直相关部门)
4.建设全市综合政务统一受理网上服务平台窗口,拓展建设全市网上统一受理平台及网上办事大厅。(责任单位:市“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监察局、市行政服务中心、市直相关部门)
5.招聘人员,组建市民之家综合窗口队伍,完善各项运行规则及制度,组织相关人员业务标准培训。(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行政服务中心、市直相关部门)
6.做好大数据整合部门业务系统的对接工作。(责任单位:市智慧办、市行政服务中心、市直相关部门)
第三阶段(2017年2月底)
1.2月20日前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样板单位(市工商局、市住建局、市环保局、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涉及工程建设项目联审联批单位)完成网上审批相关工作验收。(责任单位:市智慧办、市行政服务中心、市直相关部门)
2.市民之家统一受理窗口建设。按照“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服务模式,将实体大厅分成前台受理区、后台审批区和自助服务区。完成强弱电、机房等硬件设施升级改造。(责任单位:市行政服务中心、市直相关部门)
3.抓好各部门行政审批和行政服务事项标准录入工作,形成本级事项目录和标准库。(责任单位:市行政服务中心、市直相关部门)
4.建成市网上统一申办受理平台,对外通过网上办事大厅公开办事指南,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对内编制面向审批人员的业务手册,试行统一申办受理业务,实行信息化控制和实时监督。(责任单位:市行政服务中心、市直相关部门)
5.各市直公共服务大厅(社会保障、人才管理、公积金、不动产登记等入驻市民之家的分大厅以及车管所分大厅),按照“一门受理、全网办事”服务机制,做好“单一窗口统一受理”网上智慧服务建设改造。(责任单位:市直各分大厅)
第四阶段(2017年3月20日前)
1.3月10日前组织市直相关部门完成大数据对接整合统一受理平台、网上办事大厅、联调联试工作,实现各系统互联互通。(责任单位:市智慧办、市行政服务中心、市直相关部门)
2.3月10日前各公共服务大厅建立完成“单一窗口”,形成专业统一受理平台和网上办事。(责任单位:入驻市民之家市直相关窗口单位)
3.3月10日开始,市“互联网+政务服务”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相关单位分别验收。(责任单位:市“互联网+政务服务”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直相关部门)
4.3月20日前各部门完成“双随机一公开一准则”,事中事后监管的制度建设。(责任单位:市简政放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监察局)
5.3月20日前完成所有软件系统对接,人员培训和试运行“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责任单位:市智慧办、市行政服
务中心、市直相关部门)
6.3月30日前完成市民之家“一门受理、一口受理、一网运行、一链监管、100%网上办事”正式运行。(责任单位:市智慧办、市行政服务中心、市直相关部门)
第五阶段(2017年6月底)
1.各县区政府依照全市“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进程,完成各县(区)、乡镇(办事处)、村(社区)三级“一门受理、一网运行、全网通办”工作任务。(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
2.完善政务信息共享平台,建立全市电子证照信息平台,充实市、县(区)互通共享政务大数据库。市直各部门完成所有进驻事项近5年证照(有效期内的)电子化信息转换生成任务;建立电子证照共享服务机制和全流程无纸化审批应用模式。(责任单位:市智慧办、市行政服务中心、市直相关部门)
四、实施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
各县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相应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同志要亲任组长亲自部署,狠抓落实,并明确一位负责同志具体分管,协调督促,常抓不懈。各县区政府、市直各部门要明确工作机构、人员和职责,建立分工明确、协调有力的工作机制。
(二)明确责任分工
“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覆盖面广、涉及部门多,时间紧、任务重,各县区、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密切沟通,协调联动,形成合力。各县区、各部门要梳理任务清单,明确时间节点,制定工作方案,并于2017年2月10日前报市行政服务中心备案。
(三)保障资金需求
各级财政部门要保障必要资金需求,确保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建设顺利推进。市县(区)财政要把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日常运行维护等必要经费列入年度预算。积极尝试企业投资建设、政府购买服务等新模式,不断降低信息化建设和运营成本。
(四)加强监督检查
建立“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绩效考核制度,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加大考核权重,列入重点督查事项,每周通报并在各级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工作进展和成效。发挥媒体监督、专家评议、第三方评估等作用,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通过模拟办事、随机抽查等方式,深入了解服务情况,汇聚众智改进服务。在政府门户网站设立曝光纠错栏目,公开群众反映的办事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反馈处理结果。完善正向激励机制,对综合评价高、实际效果好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建立健全问责机制,市委市政府督查局、市监察局对工作开展不力的予以通报,对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损害群众合法权益的依法依规进行问责。
(五)搞好培训推广
将“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纳入干部教育培训体系,定期组织开展培训。把面向公众办事服务作为培训的重要内容,提高服务意识、业务能力和办事效率。做好宣传推广和引导,方便更多群众通过网络获取政务服务,提高“互联网+政务服务”的社会认知度和群众认同感,提高便民服务网上办件比率,沉淀更多用户行为数据,推动展开政务数据分析,反哺优化业务应用,实现网上政务服务平台良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