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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

网址:www.chinagdp.org 来源:资金申请报告范文发布时间:2019-03-08 08:54:22

   一、总体目标 

   按照国务院、省政府“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部署和市第十三次党代会关于大力实施“互联网+城市”行动要求,坚持统筹规划、协调发展、分步实施原则,用2-3年时间,构建集行政审批、公共服务、阳光政务、效能监察、互动交流等功能于一体,覆盖全市、整体联动、部门协同、一网办理的“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让百姓少跑腿、数据多跑路,不断提升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水平。 

   2018年,全面公开政务服务事项,推动企业注册登记、项目投资、创新创业以及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全面融入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政务服务标准化、网络化水平显著提升,政务数据资源有效整合和共享开放,初步形成以市级政务云为支撑、政府网站为入口的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和支撑体系,实现公众办事“一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 

   2020年底,建成完善的“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实现部门业务系统与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的互联互通、无缝对接,推动互联网与政务服务深度融合,政务服务事项全部实现可网上办理,政务服务智慧化水平大幅提升,政府服务更聪明、更透明,企业和群众办事更方便、更快捷、更有效率。 

   二、优化再造政务服务 

   (一)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建立“两张清单”,按照“三级四同”标准(即省、市、县三级统一事项名称、编码、法定依据、流程),规范市、区(市)县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形成标准化、规范化目录清单;按照“操作简单、利企便民”原则,梳理简化政务服务流程,形成规范化、电子化、目录化的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凡是能通过网络共享复用的材料和环节,不得要求企业和群众重复提交。推行服务规范化,健全政务服务制度和规范,编制标准化服务指南,拓展服务渠道。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指导、监督,确保本系统(行业)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和流程在不同层级、不同区(市)县统一。[牵头单位:市委编办(市审改办)、市政府法制办、市大数据和电子政务办(市政府政务中心);责任单位:各区(市)县政府(含成都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管委会,下同),市政府各部门] 

   (二)推行政务服务事项“全域通办”。针对企业和群众常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制定“全域通办”事项目录,统一办理标准,实现事项数量、名称、办事指南“三统一”。打破政务服务地域界限,推行在同一区(市)县任一政务(便民)服务中心均可办理的“全域通办”服务模式。探索推进开展跨区(市)县“全域通办”和跨区(市)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一站通办”服务模式。[牵头单位:市大数据和电子政务办(市政府政务中心);责任单位: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三)推进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按照“应上尽上,全程在线”要求,加快推动与企业注册登记、年度报告、项目投资、生产经营、商标专利、资质认定、税费办理、安全生产以及与居民教育医疗、户籍户政、社会保障、劳动就业、住房保障、交通车辆等密切相关的政务服务事项,纳入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公开运行,推行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反馈。推广“一窗进出、一网运行、一次(集中)踏勘、一体监督”模式,涉及多个部门的事项实行“一口受理、网上运转、并行办理、限时办结”。集中、全面公开与政务服务事项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通知公告、办事指南、审查细则、常见问题、监督举报方式和网上可办理程度。建立完善各类信息发布平台协调对接机制,提供政务服务信息多元化查询渠道。[牵头单位:市大数据和电子政务办(市政府政务中心);责任单位: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四)全面推进“仅跑一次”改革。坚持以服务对象满意为主要标准,梳理公布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零跑路”和“仅跑一次”的事项和办理指南,实现入驻政务中心的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80%以上“仅跑一次”的要求。[牵头单位:市委编办(市审改办);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和电子政务办(市政府政务中心),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五)深入推进网络理政。继续完善全市统一的网络理政平台功能和民生诉求办理机制,强化大数据分析,从网络理政的大数据中解读和破译民生“密码”,汇集民意民智,提出科学有效的对策建议,促进各级政府部门解决好群众热点、难点诉求,不断提升民生诉求办理效率和质量,发挥政府决策参考辅助作用。[牵头单位:市大数据和电子政务办(市政府政务中心);责任单位: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六)推进自助服务终端建设。整合面向企业和市民的政务服务,建设自助服务终端,推行自助服务。开发自助服务终端软硬件,推动自助服务终端逐步合理覆盖全市4336个社区,包括商场、便利店、重要公共空间、社区代办点等,开发移动客户端(APP),最终实现网上政务大厅、实体大厅、自助服务终端、移动客户端(APP)、电视政务大厅五位一体的政务服务模式方便企业、市民。[牵头单位:市大数据和电子政务办(市政府政务中心);责任单位:市委社治委,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三、加强平台渠道建设 

   (七)融入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按照统一部署,积极做好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的推广使用。各级政府部门原则上使用该平台办理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需继续使用部门业务系统的,经审核批准,通过成都市数据资源交换共享平台,按照全省数据接口规范进行对接,实现部门业务系统通过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统一受理、统一反馈,主要流程逐环节对接,接受全省网上政务服务监督和评价,最终实现任何政务服务事项在一体化平台上可办、办理结果在一体化平台可查。[牵头单位:市大数据和电子政务办(市政府政务中心);责任单位: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八)构建城市融合服务平台。基于市政务数据资源交换共享平台,搭建城市融合服务平台,叠加特色应用,增加个性服务,拓展政务服务的广度和深度。依托城市融合服务平台,围绕公众全方位、全时段需求,梳理整合各部门提供的服务资源,汇聚社会服务,推进政务服务资源规范化开放,支持社会服务与政府服务资源叠加,以主题化、目录化、场景化的方式为企业和市民提供专业化、多元化、个性化的融合服务,全面提升服务体验、服务效率和服务质量,并按照统一标准接入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形成基础平台全省统一、政务资源汇聚融合、服务机制创新利民的政务服务集群。[牵头单位:市大数据和电子政务办(市政府政务中心);责任单位: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九)推进实体大厅与网上政务服务平台融合。进一步提升实体政务大厅服务能力,加快与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融合,形成线上线下虚实结合、功能互补、相辅相成的政务服务模式。积极运用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推进实体政务大厅向网上延伸,整合业务系统,统筹服务资源,统一服务标准,做到无缝衔接。[牵头单位:市大数据和电子政务办(市政府政务中心);责任单位: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十)推动基层服务网点与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无缝对接。建立完善产业园区政务服务机构,建设统一的网上服务系统,推进建立虚实结合的产业园区政务服务平台。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和村(社区)代办点要充分利用城市融合服务平台实现与农村信息化平台、基层网格化服务平台对接,围绕劳动就业、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等领域,为群众提供便捷的综合服务,加快推进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向基层延伸,到2020年实现“互联网+政务服务”基层全覆盖。[牵头单位:市大数据和电子政务办(市政府政务中心);责任单位: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四、夯实支撑发展基础 

   (十一)提升城市基础设施智能化水平。深化宽带城市发展,建设高速、泛在、融合、安全、绿色的信息网络。完善政务外网,按照国内先进标准升级网络带宽,进一步向基层延伸,覆盖到村(社区)。构建城市智能感知体系,实现城市感知数据的共享共用。建立完善全市统一规范的基础地理信息库,实现城市多尺度地理信息覆盖,进一步完善全市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的服务能力。利用物联网等技术,提升水、电、气等市政管网管线智能化监测管理效率,建设城市综合管网信息平台,为城市规划、建设和应急管理等工作提供基础信息服务。[牵头单位:市经信委;责任单位: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十二)建立完善政务云平台。依托电子政务外网,整合现有资源,构建“1个云资源管理中心、N个云服务平台、1个云安全支撑(1+N+1)”架构的全市统一政务云计算基础平台,集成现有支撑应用,面向各级政务部门和公共企事业单位提供基础设施资源服务、数据资源服务、平台服务、应用服务等服务事项。加快政务应用系统整合和迁移上云,按照应上尽上的原则,各级各部门现有和新建的等级保护三级及以下的非涉密应用系统全部迁移上云。建设城市智慧治理中心,基于城市大数据的汇聚,全面、及时、客观地反映城市运行状况,通过数据挖掘和分析,提升智慧治理水平。[牵头单位:市大数据和电子政务办(市政府政务中心);责任单位: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十三)强化数据资源共享交换。全面梳理各级各部门政务数据清单,构建全市统一的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完善全市统一数据交换共享平台,汇聚人口、法人、空间地理、电子证照、社会信用等基础数据资源,以及各主题数据资源和专题数据资源,建设市大数据中心,推动数据资源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交换共享。建立全市统一的公共信息资源开放平台,编制数据开放目录,依法推进政务部门和公共企业事业单位数据资源统一汇聚和集中向社会开放。[牵头单位:市大数据和电子政务办(市政府政务中心)、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规划局;责任单位: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十四)建立健全制度标准规范。加快清理修订不适应“互联网+政务服务”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有关规定,制定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和服务规范,明确电子证照、电子公文、电子签章等的法律效力。推进数据标准化,研究制定统一规范的数据采集、传输、存储、交换、共享、开放、应用等标准与技术规范,加强收集数据、分析数据和运用数据能力建设。[牵头单位:市政府法制办、市质监局、市大数据和电子政务办(市政府政务中心);责任单位: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十五)加强效能评估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线上线下政务服务电子监察体系,实现对全市政务服务事项办理全过程、实时动态监督、预警纠错、督查督办和投诉处理。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用,建立公众参与机制,鼓励引导群众分享办事经验,开展满意度评价,不断研究改进工作。[牵头单位:市监察局、市大数据和电子政务办(市政府政务中心);责任单位: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十六)加强网络和信息安全保护。健全“互联网+政务服务”安全保障体系,明确政务服务各平台、各系统安全责任,提高安全防护能力。加强对电子证照、统一身份认证、在线支付等重要系统和关键环节的安全监控。加强电子认证管理和数字证书应用,完善信息共享、业务协同的身份认证和授权管理机制。加强和规范电子认证服务,加快国产密码在政务服务领域的推广应用。建立健全保密审查制度,加大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重要数据的保护力度,提升信息安全支撑保障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牵头单位:市网信办、市经信委、市公安局、市保密局;责任单位: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五、保障措施 

   (十七)强化组织领导。在市大数据产业发展和政务云建设工作推进领导小组统筹下,研究制定“互联网+政务服务”相关总体规划,审议重大决策,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市大数据和电子政务办(市政府政务中心)负责统筹推进和监督协调具体工作。各区(市)县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要加快推进本辖区和本部门“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并报市大数据和电子政务办(市政府政务中心)备案。同时,相关承办部门每月25日前向市大数据和电子政务办(市政府政务中心)报送工作推进情况。 

   (十八)加强考核监督。建立“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绩效考核机制,将其纳入市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和市政府重点督查事项,加大考核权重,重点对部门政务服务事项梳理、申请材料精简细化、服务事项办理时限、数据共享交换水平、创新服务和公众监督等情况进行考评,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和成效。发挥媒体监督、专家评议、第三方评估等作用,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完善举报受理、处理和反馈制度,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建立健全正向激励机制和问责机制。 

   (十九)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根据工作进度,每年对“互联网+政务服务”相关重点平台和系统建设、日常运维等必要经费予以合理安排。推广政府购买服务、政企合作等新模式,鼓励信息资源社会化、市场化开发,支持企业建设公共服务平台、合理开发利用公共信息资源。 

   (二十)加强培训宣传。将“互联网+政务服务”培训工作纳入干部教育培训体系,定期组织开展培训。加强专业人员培养,建设一支既具备互联网思维与技能又精通政务服务的专业化队伍。做好宣传推广和引导,方便更多群众通过网络获取政务服务,提高“互联网+政务服务”的社会认知度和群众认同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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