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28号)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价的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对2008年发布的《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2号)进行了修订,形成了《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并于2018年8月31日至9月30日期间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期间,有关消费者协会(委员会)、企业商会、社会公众通过网上留言等方式提出了110余条意见和建议。这些意见和建议对进一步完善《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具有积极的借鉴意义,我们将对有关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在修改时予以充分考虑。在此,对社会各界的关心和支持表示感谢!